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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通用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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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通用30篇)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

  这是一个史诗般的动人故事,它令人激愤、恐惧、温暖、回归人性,引人深思。

  这本书既像是悬疑小说,也像言情小说,像充满趣味剧情小说,又像引人深思的哲理小说,这本书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迪伦,一个十五岁的正值青春期的单亲小女孩,比同龄人都更加成熟、独立,却也常常被学校的同学欺负。有一天,她联系了他的生父并且买了车票踏上了去寻找父亲的征途,不料火车突发交通事故。死后的她进入了荒原——一个通往寄放灵魂的地方,这其中有摆渡人为每一个死去的人度过荒原。迪伦和他的摆渡人崔斯坦在荒原中相爱了,两个人在路途中战胜了恶魔,最后到了寄放灵魂的大门,崔坦斯在十分不舍中还是把迪伦推向了灵魂的住所。迪伦深爱着崔坦斯,于是用自己强大的意念离开了那个地方重返荒原找到了崔坦斯。神奇的是他们找到了人类世界和荒原之间的漏洞,两个人重新拥有了生命并且住进了迪伦的家里。从此他们一起在学校生活学习,过上了平静安逸的生活。

  迪伦从一开始不美满的生活,经历过恐怖的恶魔,遇见了崔坦斯,和自己心理艰难的斗争,终于故事换来了美满的结局。很显然,这不是一本能让你轻易放下的书。每一个情节都会让你印象深刻,每一处描写的每一帧画面都十分真实完整。

  我写这一篇推荐书目时已经是我看完《摆渡人》一周以后了,但每当我回忆起一些情节时依然仿佛是亲眼见证了一样。迪伦的故事引起我的共鸣,每一个人物设定和我身边的人也总有相似之处,每一次共鸣都给我的思想注入了某种力量。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3

  梭罗的《瓦尔登湖》以春、夏、秋、冬四季为线,串联起他在瓦尔登湖畔进行经济实验的始末,留给我无尽的想象与羡慕。

  关于梭罗,我是很矛盾的。我在认定他有着老者的平和睿智的同时,脑中又时时会浮现出这样的一个身影:一个孤独的孩子,独自漫步湖边或徜徉林中,没有惊慌,也不显无助;看着那蓬勃华丽的生长着一切,内心充满着喜悦,似乎他也参与了创造,他也可以随之生长起来。那份自在自得让他俨然成了山林之王;然而他又断不肯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他只想做自然永远的孩子。

  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领悟“人可以活得很简单,很从容,不必为了那物质财富而丧失了人是万物之灵的崇高地位”的道理。作者在《瓦尔登湖》中以瓦尔登湖为中心,辐射到周围众多地方,描写了他“以禽兽为邻”,在“豆田”耕作,与“村子”中的人交往等诸多生活细节。最后作者又以“春天”结尾,给我们奏响了新的生活乐章,并且他在“结束语”一篇中,这样说:“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看!这是一位超凡脱俗、与世无争的自然主义者,多么令人羡慕。

  梭罗生活的地方是瓦尔登湖及其周围地区,但他细腻精致的笔调,却把我们带到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他谈“瓦尔登湖周围的鸟、树、草、虫子”,更谈“更高的规律”。他认为,从一种特殊的意义上说,渔夫、猎人,及其他人都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从个人的劳作中提升到更高的人类法则,令我们视野开阔、高屋建瓴。在《瓦尔登湖》中,许多段落值得一品再品,让人陶醉。他在描写“倍克田庄”时,这样写到:便是德罗依德也要放弃他的橡树林而跑到它们下面来顶礼膜拜了。可想而知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多么的令人神往。

  在整部《瓦尔登湖》中,自然一直是主要背景,以大地为席,以苍穹为盖。梭罗在广阔的天地中像农夫一样耕种、收获,他很高兴,他说:古老的诗歌和神话至少表明,农事是一门神圣的艺术。在从事农耕的过程中,他也不忘“阅读”。即使在19世纪梭罗也感慨道:他们深信一本《圣经》的智慧就足够了,余生便在简易读物里荒废天赋单调地生活。在商品大潮的汹涌翻滚下,现代人的心灵像扁舟入海,漂浮不定。物质的丰裕,精神的贫穷。我们的身体一再扩充,而精神的领地却时时荒芜着。听听梭罗的忠告:多余的财富只能买到多余的东西。灵魂的必需品,金钱一样也买不到。这样的忠告如梵音,对于我们无异于醍醐灌顶。

  徐迟说:“这是一本清新、健康、引人向上的书,对于春天,对于黎明,都有极其动人的描写。”让我们追随着梭罗的足迹,抛弃那物质所带来的烦闷苦恼,感受那恬静美,聆听大师的哲音。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4

  "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抗议,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5

  中国社会从大局而观,是乡土性,但其中并不乏城市社会,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与其悠久的历史沉淀有关,从孔子时期传承至今的“礼”对构成中国乡土社会有着极重要的作用。

  中国乡土社会的形成,基础是农耕社会,有地才能有乡土。庄稼人一生最敬畏的便是土地,种地也许是中原人最原始的谋生手段,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地里的,一代一代,不太有变动。而大多的村民都是居村而居,村子,即为一个熟人社会,这也是乡土中国的特性之一,就是人与人之间是熟识的,这一点与陌生人所构成的现代社会是有许多不同的。

  孔子很推崇“礼”,各居其位,做自身应做之事,对待不同的人,应该以不同的礼对待。“礼”并不是一个靠外在权力推动的,重在教化,因此,“礼”的存在依靠的是一个主动性,否则“礼”便成了“法”,“法”是一种规矩,“礼”也是一种规矩,但不同的是,一种是硬性成文规定,一种是人心文化衡量。

  西方的社会,是一个个的圈子交织在一起,自己是它们的共同部分。而乡土社会,应该说是中国社会,以己为中心,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中国乡土的人情社会,以利己、利亲为原则,对待与自己无关的人,与和自己有关系的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与态度是截然不同的,这可以说是双标。但这种差异在乡土社会中并不矛盾,在这种社会里,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适用,在确定了对象之后,再确定了与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采用何样的标准,这样也无非乡土人对于“礼”的一种解读,“人情”本就是一种狭隘的“礼”的存在,却是这一礼治社会的基本的体现。

  在陌生人中构成的现代社会中,凡事口说无凭,需签个字画个押,这样才发生法律,而在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不会这样做,大家都认为“这样子不就见外了”,在熟人构成的乡土社会中,口头契约同样具有巨大的约束力,来源是心中对于“礼”的衡量,这种“礼”是在多代人的传承中,是在熟悉当中产生的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于即将发生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这一切还要归于文化。一个人的记忆是一个人的能力,在原文中来说“他有能力闭着眼睛置身于昔日的情景中人。在当前包含的过去,拔萃出来的投影时间选择累积。”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持的共同社会经验,简言之,文化相当于一个民族的共同记忆,人又是一种群居动物。因而将人与人紧密联系的纽带,这便是文化,因为共同或相似文化,人们才能感受到民族归属感,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才能有所为“祖国”、“故土”等概念的出现,中国人所具有的寻根问祖的特性,源于的就是对文化的需求,而“礼”的存在,又衍生于文化之中,也难怪国人对于“礼”的这般重视,以至于它嵌入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乡土社会中,乡下人多为文化程度不高的一群人,但这并不能称之为愚蠢。在一个小众社群当中,语言的必要性远远大于文字,在这种面对面的社会里,人与人的交流显得异常重要,书面文字用语中“礼”的存在更容易发现些,但在生活中的言行更能让人意识到,乡土人的“礼”是由内而外的,不拘泥于形式的。

  中国是一个家族、氏族观念极重的国家,一些传统地区中排斥外来人口实在正常,不过在这些社会中,注重的是传承,在西洋家庭中,以夫妇为主轴,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个团体,而在我们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有着显著区别,家是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在于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妇反倒成了配种,亲子之间讲究的是负责与服从,是中华文化久来中,“礼”与“孝”的释义中重要的一环,在乡土社会中,长幼次序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伯仲叔季分得清清楚楚。对中国而言。长幼次序辈分是教化权力与家族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晚辈尊重长辈,是“礼”的体现,长辈照顾晚辈也是“礼”的体现,父亲以小明称呼孩子,表示的是亲昵,而孩子若这样做,将视为逾矩。年龄上的尊重是有根据的,生活的时间长,经验与阅历自然也不会少,在闽南俗语中,有着“长你一岁相距甚远”的说法,就是这样,事实上作为前辈,看见后辈比自己各方面都要强,自然不忿,但仍然想会用长辈的威严去压制,也是乡土局限性的体现,作为晚辈,即使自身能力较强,也会去尊重,不咄咄逼人,也不失为对“礼”的传承。

  相比于现在的法制社会,乡土社会更像是一种礼治社会,“礼”的存在就像是一种习惯,一种无需一纸空文去强调的本能一般,乡土社会就是中国久来的社会模式,当今的世界和社会也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对乡土社会探索,实际上也是对中国人性起源的探索,也是对传承已久的“礼”的进一步发掘。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6

  总梦想着,作为“红迷”的我,能在《红楼梦》各种译文版中加上我写的序,让全世界都知道中国有这样一部壮丽宏大的文学巨著。每每对人提及,得到的回答无非是:“放着那么些个专家学者作的序不要,人家偏偏就看上了你?”我总消极地的坚持着,脸上挂着尴尬的笑。时至今日,虽然内心深处还保留着这个梦想,但我也知道,有些梦想,就是实现不了。为《红楼梦》写序,便是其中之一。

  然而我写序的热情依旧不减,于是才有了这个似乎有点不自量的题目。好在我写这些东西无非是自娱自乐,丝毫没有发表或者公开的意图。少了些焦躁的目的,便多了几分写作的快乐。周国平有一段说日记的话:“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我觉得这段话用在写文章上也未尝不可,一个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灵魂,不为外物束缚,才能写出超凡脱俗的作品来。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有为书写序的权利,发不了不要紧,大不了当作日记。能够当作日记的文章并不多。

  中国人谦虚,一味地贬低自己,替人作序叫“佛头着粪”,作跋叫“狗尾续貂”;而这种谦虚的另一种表现则是过分地抬高他人,在介绍某个作家作品时,动辄“大家”、“巨著”,让人惊诧整个青黄不接的当代文学史,真的迎来了春天?至于我这篇序,姑且还是让余华“佛头着粪”吧。

  首先说到他的《兄弟》,因为这是我最早看的余华的作品,看了上部过后,觉得不对胃口,和想像的太不一样,于是没了看下部的冲动。对于我这是很少出现的情况,我看书向来是有始有终的。或许就像许多评论家说的那样吧:荒诞的故事情节,失败的人物刻画,没有力度的文字表现手法。以致有人扬言要给余华这个曾经的牙医拔牙,拔掉他的“黄牙”、“假牙”、“杂牙”、“黑牙”。措词之激烈,可见一斑。

  于是又过了好久,我才又敢看余华的作品。看《活着》就是在这个时候。不长的故事,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

  一贯的大时间跨度,从上世纪40年代到80年代。一个封建地主家庭的纨绔子弟福贵,因为沉溺赌博输光了家产,生生地将老爹气死,已有身孕的妻子家珍也被丈人强行带回娘家。家道的败落倒似乎让他一下子长大,明白了肩上的责任。不得以,为了维持生活,他从赢走他家家产当了地主的龙二手里讨来五亩田地,与母亲、女儿一道劳动,过起了农民生活。一年后,妻子带着半岁的儿子回到他身边。其实从某种意思上讲,这样的生活,也未尝不幸福,就像福贵的娘说的那样:“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但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连男耕女织式的平淡生活几乎都成了奢望。为了给母亲治病,福贵带着仅剩的妻子从娘家带来的两块银元,到城里买药,没想到阴差阳错却给国民党的军队拉去当了壮丁。在战场上,福贵忍受着饥饿与寒冷与死亡的三重压迫,九死一生,最后成了解放军的俘虏,几乎是侥幸地捡回一条命。历经波折,他终于回到了家里,一家人抱头痛哭,却得知母亲早已去世,而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真个是物是人非啊。接着是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地主龙二因不配合人民政府,被判枪决。紧接着又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全村大炼钢铁,吃大锅饭,用历史课本上的话说,那个时候,生产关系并不适应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这造成了在三年饥荒中,村里人几乎饿死。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逼于无奈,福贵夫妇只得把女儿送给人家。就是这样一个夫妻俩热爱的儿子,却因为给产后大出血的区长夫人献血被庸医无情地抽干了血液!而那个区长正是福贵在战场上认识的好兄弟春生。一家人痛不欲生,家珍的病也一天天重了。--来了,春生、队长等一大批人都被打成了走资派。可喜的是凤霞的婚事终于有了眉目,男青年万二喜虽是偏颈,但人却实在,自然而然地和凤霞走到了一起。不久后凤霞有了身孕,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然而好景不长。凤霞生把孩子生下来不到十分钟,因为大出血,死在了夺去有庆生。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7

  《孔融让梨》这个故事我看过很多次,但每次都没读懂意思。今日,我最终把这个故事深一层的意思读懂了。

  孔融是东汉末年著名的文学家。在他四岁时,就已经很有教养了。一天,邻居给孔融家送来了一盘梨,孔融的兄弟姐妹们一哄而上,争抢那些又大又好的梨子。但孔融却站在一旁,没有去抢。那里写出了孔融很懂事,会谦让兄弟姐妹,让他们先挑选,自我才拿剩下来的吃。

  父亲见到乱哄哄的场面,十分生气,让站在一旁的孔融给大家分梨吃。孔融先把两个大的分给了父亲,母亲,然后把好的依次分给了哥哥,姐姐和弟弟,而把最小的一个留给自我。父亲问孔融为什么把最小的留给自我,孔融回答:“哥哥,姐姐比我大,应当吃大的,弟弟比我小,我也应当让着他,所以我就挑了个最小的。”父亲很满意,还夸奖孔融谦恭礼让呢。那里,又一次突出孔融很懂事。

  孔融长大后,做了北海太守。他为人宽厚仁慈,广交朋友,善待有学问的人,成为受人尊敬的人。孔融让梨这件事上,不但使他的兄弟姐妹受到教育,还为世人做出了榜样。从孔融的成长,我也懂得了小时候不但要学习文化,还要养成良好的思想品格,长大才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材。

  这一遍看完后,我懂得了在我们实际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学会谦让,我们之间就不会产生矛盾,矛盾不存在,我们的社会就会和谐;社会和谐,我们的社会就是礼貌社会;社会礼貌了,经济就会腾飞,我们的生活也就会更加完美。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8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作《安妮日记》。我一听书名,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没意思,于是我就搁在一旁不管它了。可事实上这本书不是我想的'那样。

  一天下午,我觉得很无聊,想看会儿书。我来到书橱旁,用眼睛一扫,发现了我前几天搁在一旁的书——《安妮日记》。我即兴翻了几页,觉得这本书还不错;我又翻了几页,我便后悔当时我没先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又翻了几页,那时的我已经放不下这本书了,我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书名中的“安妮”,不过她的全名叫安妮·弗莱克,她是一个犹太女孩。《安妮日记》这本书重要讲:安妮在13岁时,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因为那时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就大量的追杀犹太人,因为他认为犹太民族是个极为劣等的民族。在逃亡的这段时间,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但是最后,在那密室里生活的8个人都被抓走了,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这本书让人们全新认识了战争,让我十分震撼。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我心里想:战争真是太恐怖了!为什么要有战争?难道各国之间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同时,我也对安妮的命运而惋惜。我有一个问题:如果安妮活下去了,她长大后会是什么职业?著名的作家?著名的文学家?著名的科学家?不过,她已经去另一个世界了,但愿她在那会很幸福。

  大家为了纪念这位永远的天使——安妮·弗兰克,特地出了《安妮日记》这本书,特地拍了关于安妮·弗莱克的电影,特地造建了安妮·弗兰克的纪念馆。

  这本书不仅让我爱不释手,还让我有了对生命的感悟。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9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复活》。

  在此书中,男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不料,从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具有特色的眼神中认出原来她是他青年时代热恋过的卡秋莎。于是十年前的往象一幕幕展现在聂赫留朵夫眼前:当时他还是一个善良,热情,充满理想的大学生,暑期住在姑妈的庄园里写论文,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他们一起玩耍谈天,感情纯洁无瑕。三年后,聂赫留朵夫大学毕业,进了近卫军团,路过姑妈庄园,再次见到了卡秋莎,再次体验了纯洁的爱情之乐。但是,这以后,世俗观念和情欲占了上风,在临行前他占有了卡秋莎,并抛弃了她。后来听说她堕落了,也就彻底把她忘却。现在,他意识到自己的罪过,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怕被玛丝洛娃认出当场出丑,内心非常紧张,思绪纷乱。其他法官、陪审员也都心不在焉,空发议论,结果错判玛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等聂赫留朵夫搞清楚他们失职造成的后果,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西蒙松结为伉俪。聂赫留朵夫也从《圣经》中得到“人不但不可恨仇敌,而要爱仇敌。”的启示。

  《复活》的艺术特色:广阔的生活画面,高度的艺术概括;心灵描写:描写内心的矛盾斗争,怀疑、探索的痛苦。丰富多样的对比手法,揭示心灵世界的肖像描写,辛辣的讽刺。

  1、结构,流浪汉小说结构,聂赫留朵夫的奔走,情节随聂赫留朵夫的所见所闻展开,不同于《战》、《安》。

  2、非小说因素占了很大比重,经常中断情节,进行长篇大论的议论,类似《悲》的手法。

  3、大量精巧的细节描写,如对监狱的描写。

  4、三种形式的批评方式,非小说因素正面批评,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心灵感受,通过人物的命运批判,大大加强了小说的批判性。

  《复活》的写作背景是1905年革命前夜的俄国社会,在这个人吃人的黑暗社会中,“审判者”代表着资本主义、沙皇官僚、官方教士、贵旅代表。这些统治阶级最上层掌握生死大权,制定法律,控制着整个俄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作者在书中适时地对统治阶级及其人物进行讽刺:统治阶级的人物大多是“肥胖的”、“大腹便便的”、“纤细的双脚”。

  此书名为“复活”,但这不是肉体上的复活。作者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正如书中说的“人吃人并不是从森林里开始的而是从各部、各委员会、各政府衙门里开始的。同样是人,却有高低贵贱,出生在官僚贵族中,天生便有了肆意吃喝玩乐、压榨底层人民的权力,就如森林中凶猛冷酷的虎豹,书中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这法院不正是统治阶级剥削百姓的平台吗?真是讽刺!而底层人民就只能听天由命、苟延残喘,任统治阶级剥削压榨,就如森林中不堪一击的弱小动物,被肉食者任意宰割。玛丝洛娃代表着这些底层人民,在法院中她只能听着审判席上心不在焉的审判者扯淡、空发议论却不得反抗,结果被错判流放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她能做的只有失声痛哭、大呼冤枉:“我没罪,我没罪啊!”“这是冤枉人,我根本没那个心,连想都没想过。我说的是实话啊!”但无人理睬。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0

  在《复活》中,这个黑暗社会出现了一丝曙光,是精神复活产生的光芒。聂赫留朵夫本来也是审判者的一员,但是他与其他审判者不同,他曾有过纯洁的时候,肮脏的灵魂中仍然存有纯洁。而玛丝洛娃天资聪颖,阅历丰富,能看清许多严酷的社会现象,识透上层人物的丑恶灵魂,但有时又天真得要命,容易轻信别人的花言巧语,结果上当受骗。她在苦难的深渊中感到绝望,以致自暴自弃但这样只是为了麻痹自己,要不然她就无法生活下去。这些都说明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灭亡,一旦时机成熟,他们精神上就会“复活”。

  另外,“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荒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希望每一个有幸阅读本书的同学,都能寻找到前进的动力!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1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而鲁迅着意揭出这一“病苦”,正说明要“疗救”的不只是一个孔乙己,而是整个社会。揭示不幸人们的“病苦”,目的在唤醒他们的觉悟

  再来说说现在。照理,时代发展到今天,“科考”应是十分公平了。但是,重蹈覆辙的现象仍是层出不穷。中考,高考,这场场考试,都是独木桥。成千上万的学生要从这里经过,没有真正的本领,抑或是没有充分的准备,只得被迫跌进河底,甚至今生永远都爬不起来。即使如此,也比孔乙己那时好的太多太多.我庆幸我生在21世纪,这是一个人性的时代,是一个充满爱的时代.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2

  《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里面讲的是:小狗巴克是狗和狼狗的杂交,它生活在温暖的南方,它很温顺,没有警惕性。有一天,巴克被园丁卖给了狗贩子,被带到寒冷的北方,做一只雪橇狗。它被人打,被别的`狗欺负,于是,它努力为生存做斗争,祖先的野性从它心底爆发了出来,渐渐变得威猛、残酷、狡猾,它咬死了原先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最后,又在荒野狼群的呼唤下,逃入森林,变成了狼……

  巴克原本是一只温顺普通的狗,但它具有狼的血统,第一个主人大法官就应该把它放回大自然,大自然才是它真正的家。而园丁,要不是他,巴克就得不到生活的磨练,也没有野性,不会变成自由的狼。拉雪橇,对巴克来说,是一堂重要的课,知道了在自然界中,弱者是无法立足的,要成为强者。巴克随着环境的恶劣变得残酷,才变成了狼。

  其实,我觉得巴克很可怜。因为它特别爱它的主人,在被可恶的园丁卖掉之后,它再也不能和法官的孩子们嬉戏、打闹,不能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不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它的安逸幸福的生活从此结束了。在经历了种.种艰难困苦之后,特别是它爱的第四个主人桑顿死了以后,它不能听桑顿亲切地骂他、温柔地抚摸它,它必须抛开这些美好的事物,投入到恶劣的环境里,成为狼的首领,获得自由。

  巴克是靠自己的力量才得以生存的。我们也一样,生活中免不了要经历一些困难、挫折,只有自己去努力克服,才能适应每一个新环境。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3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青少版的美绘本《安妮日记》。内容是德国人杀犹太人,一提到这里,我觉得奇怪了,德国人为什么要杀犹太人?我一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德国纳粹觉得日耳曼人是高贵的种族却没有应得的财富,犹太人的血统低劣却掌更多

  我非常喜欢看课外书,特别是青少版的美绘本《安妮日记》。内容是德国人杀犹太人,一提到这里,我觉得奇怪了,德国人为什么要杀犹太人?

  我一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德国纳粹觉得日耳曼人是高贵的种族却没有应得的财富,犹太人的血统低劣却掌握了太多的财富。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世界应该是和平的,没有战争的,请不要伤害自己的同类。

  日记中的小女孩是一个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个性率直,同时又多愁善感。她有主见,爱思考,不会轻易受别人影响;她坚强,有毅力,在受到责备和委屈后,仍以微笑面对生活。她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应该向她学习。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4

  我找了三体系列的小说看。觉得这部小说挺好,作者刘慈欣真是个人才,想象力丰富,看得我一惊一乍!所以就想写写读后感,而且我觉得在小说的阅读过程中,对小说描写场景的想象丝毫不亚于电影画面。

  关于《三体》描写风格

  有自己的特色,在科幻界中应该算是独树一帜了。我看得很有趣,因为我是从第二部《黑暗森林》开始看的,一开始引人入胜的是一只蚂蚁在三维世界里怕在二维世界里想象,刚开始看觉得有点莫名其妙,现在回想那不就是人类的写照吗?人直接感受的是包括时间的四位空间,按照如今维数理论,更高维的就存在我们身边,或者说我们所处的环境中就有更高维的,只是凭借人类的结构是看不到摸不到的!只能靠想象,而人的想象力也并非无所不能,它受到物种的限制,就如蚂蚁永远无法想象球是圆的这种感觉!

  还有小说中提到的智子,刚开始看第三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那个疯狂出现在视野前面的数字在我们无法解释的情况下也真的称得上“神迹”!但细想一下,这些又都在作者安排的前提下能够经得起逻辑推理的推敲,智子或者说是质子因为带正电能够操控电子,能够使照片底片感光,或者是使人眼的视网膜感光成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死亡倒数数字”的原因。这也是科幻小说的魅力之处,虽然梦幻,但与现实科学总有一条线紧紧牵着!

  如今我弄明白了,智子跟质子本质上一样,只是智子是将质子改造成超级计算机!这个想法在我看来还算合理,但让我惊叹的是作者居然把改造的细节也写了出来,而且有理有据,想法前卫奇特……将高维的质子在低维展开,一颗人眼看不到的质子被拆成遮挡天幕的细丝,并且在上面蚀刻电路,而后回到高维变成看不见的超级计算器!不过其中我还是有一些东西不太理解不太合理,质子怎么会是处在七八维这样高维的宇宙呢?而且里面关于科技的发展都是以人类现有的技术去联想,比如说电路,比如说计算机!或许广袤无垠的宇宙中孕育出其他完全不同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形态呢?但扣心自问,要自己来想象外星文化,我又会从哪个角度去幻想,总之应该也和人脱不了关系吧?!正如前面所言,蚂蚁想象不出球是圆的这个事实,只会在上面爬来爬去。书中有言,地球人在三体人的眼中就如虫子一般,虽然虫子也有虫子中的科学家,但虫子的结构不变,某种本质的东西应该也不变。不是有一种假说吗?地球上的生物基本上都属于碳基生物,而科学推断说也有可能存在以硅基生物为主导生物的星球,那样的话势必会发展出不一样的文明形态啊,又怎么能以人类发展文明史与科技发展史去衡量呢?如果有宇宙文明,势必存在多元化,这是我的理解。

  关于《三体》的批判意义

  联系到--,从《三体》到《黑暗森林》,之中有很多描写革命斗争的都联系上了--时期,虽然发生的事件都是以未来和现有科学理论为材料,但其中对错误的斗争方式和对--时期的黑暗事件的讽刺异常明显。我是个90后,没有亲身经历过20__年大--时期,从历史了解到的,是关于那十年间的许多在现在看来是荒.唐的事!而作者换汤不换药的描写让我们更为接近地接触到那一段沉重的历史。

  革命需要血的代价。在“地球三体运动”一章中,描写了一群地球叛军(说是叛军可他们的思想也是想把地球变美好,可是他们的思想太负面了,居然认为人类无药可救必须灭亡!)信仰三体文明跟广大人类唱反调。如果说一切事物的结局就是毁灭与虚无,人类终将消亡,地球终将步入末日,宇宙终将走向无尽黑暗。那最终有什么意义呢?还是说本来就没有什么意义,其中演变的过程才是永恒的真理?宏观上去想,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就如那个可怕的“农场主假说”:一个农场里有一群火鸡,农场主每天中午十一点来给它们喂食。火鸡中的一名科学家观察到这个现象,一直观察了近一年都没有例外,于是它也发现了自己宇宙中的伟大定律:“每天上午十一点,就有食物降临。“它在感恩节早晨向火鸡们公布了这个定律,但这天上午十一点食物没有降临,农场主进来把它们都杀了!

  刚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的后背冷汗直冒!太可怕了,如果真的存在高维的生物拿我们当鸡看,就如上帝一般,那么人类的所有文明岂不是都是笑话!

  之后想想,嗤笑一声,这不是杞人忧天吗?就算真的存在,也不能够是人类的脑袋能够想象出来的场景,那跟现在,真的是太遥远太遥远……

  有如史强那般的现实乐观主义才是我们要学习的,对生活的态度。毕竟跟那些以纪年级的时间单位相比,人短短一生几十年连沧海一瓢都谈不上吧?偏偏现实中连这些都不珍惜,不可学。

  《三体》中也有联系到世界末日,特别是描写了独特三体人的末日,一群可以脱干身上的水变成纤维的三体人,科技中掌握中子等其他微观领域人类科技领域未曾接触的部分。“三体文明”在末日中痛苦挣扎时,接收到傻傻地球文明的纯真寻友信号,如同在沙漠脱水的人遇见一汪清泉,那对生的渴望的执念无比坚定。随后轻松运用超技术锁死地球人的基础科学,三体人庞大的宇宙舰队开始向地球进发……

  之后《黑暗森林》中三体舰队入侵太阳系探测器那个水滴型跟地球太空舰队的战争,那才叫高潮!不同文明等次战争的屠杀,水滴的无敌形态深深烙印在读者心间!也血淋淋地告诉我们,落后就要挨打!地球应对外星入侵的“面壁计划”一个一个被破壁,人类最后的希望一点一点破灭,真揪心!最后一位“面壁者”罗辑,曾倾向三体文明,第一个意识到宇宙文明的残酷和法则,以暴露自身宇宙坐标这一无疑是自取灭亡的行为迫使三体舰队停下死亡的脚步。三体系列第二部《黑暗森林》最后的结局以人类的威胁胜利和三体人的妥协应该说是比较曲折完满的。人类最终没有消亡,读完后也松了一口气。

  也引起了我们反思,我是一个和平主义者,难道无论科技如何发达,文明如何先进都有战争的存在?都有军事的存在?

  从《三体》的构想中,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我也佩服作者的推导能力。从几条基本原则出发,去推测之后的事情,厉害。宇宙的总体资源恒定不变。文明的数量很多而且日渐壮大。技术的发展和大爆炸。以及猜疑链的存在。最终把宇宙构想成一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持枪的猎人,每个猎人都必须小心谨慎防止被其他人消灭,人类傻傻地向外发出致命的信息,吸引了嗜血的猎人来袭!呈现的赤裸裸的弱肉强食……

  结束语

  总的来说,我很喜欢《三体》三部曲,至今只读了前两部,最后一部《死神永生》打算继续看完,也很期待两个文明间最终会发展成怎样的结局。

  但我宁愿相信,文明发展到最后都是美好而友善的,而且存在很多诸如此类的星际文明,相信有地球村,总有一天就有宇宙村。虽然我活不到那一天,但我的心在那里!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5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无意间在推荐书籍中看到这本书,被其中的摆渡人三个字所吸引,更准确的说是好奇,摆渡人?是什么?貌似在我现有的生命字典中没有这个词汇,说实话我不太理解是什么,就这样因为好奇想读这本书深入了解其概念及含义。

  故事以一个15岁的单亲女孩为主人公展开,故事开端她的世界陷入一片狼藉,遭遇同学的欺凌,嘲笑,老师的不公对待,本来家庭就不健全的她,就连唯一最亲近的妈妈也是整天忙于上班,根本没人理睬于她,她感觉糟透了,终于忍无可忍,打破了生活中的沉寂,等来了计划中的周末,一张直达东京的车票,去寻找她从未谋面的父亲,然而,等她醒来,火车到站时,身边的人不是父亲的形象,是一个比他稍年长的男孩,这里也不是东京,而是一片荒原,就此,开始了一段荒原之旅,也是一段惊险刺激中带着恋爱之味的甜蜜之旅!

  崔斯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名字很好听,果然,人如其名,他帅气,勇敢,他完全符合迪伦,一个15岁女孩对恋爱中男女的所有标准。他们一起经历了荒原上被恶鬼追赶的种.种困难,崔斯坦拼了命的保护迪伦,不被成为恶魔的饱餐之物,终于成功地将迪伦护送到了荒原的另一边,所谓崔斯坦口中的安全地。这一段荒原逃脱之旅,却惊奇地变成了一段恋爱之旅,只是这段旅途需要荒原这个特殊的催化剂,使得两个人的感情升温,他们彼此相爱,在迪伦到达崔斯坦所谓的安全地后,她不甘心就此接受这一切,她想念崔斯坦,她怕琼(妈妈)担心,她需要回去,必须回去,这是她现在最需要做的。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回去的办法,而且还是跟她心爱的崔斯坦一起,回到了真实世界中,她向琼编造解释了崔斯坦的出现以及发生的事情,尽管琼很不喜欢崔斯坦,但是迪伦和崔斯坦成了不能分离的彼此,一旦超过十米,迪伦遭遇的车祸便再次上演,琼没有办法,便送崔斯坦和迪伦一起上学,到了这里,第一部结束,留给人无限的遐想……

  其实是一段爱情故事,却不按以往的套路,以摆渡人和灵魂的视角讲述和呈现了生死和爱情,确实很新颖,很赞!

  然而看完第二部,不是很满意,最终还是没能抵过以往爱情剧的完美大结局,迪伦和崔斯坦收获了爱情,过上了真真切切的人类真实生活。可能作者还是秉承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祝愿,我想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只是故事情节,虽说是小说,我却在想真的会有摆渡人吗?如果有,我的摆渡人又是谁,我也想遇到崔斯坦!

  崔斯坦,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名如其人。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6

  战士的历练

  漫游在书架上,脑子里都是空白。面对满满的书籍,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激动涌上心头,但自己始终下不了手,因为每一本书我都太喜欢了。

  随手拿起一本书——《牛虻》,翻开它,也翻开了我对它的理解,它对我的影响。

  《牛虻》作于一位英国女作家伏尼契,讲述了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漂泊了20--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可以说他是富二代,但他也和大多数爱国人士一样投身于革命之中,不为身份,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一份信仰。即使失败过,痛苦过,挣扎过,也不曾后悔过。成长的道路需要付出代价,牛虻付出了太多太多,但其顽强的毅力造就了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革命者。面对威胁和诱惑,不妥协,不接受,遵守心中的那一个信念,从容就义。

  他深深的震撼到了我,令我佩服,令我尊敬,更令我向之学习。国家危亡,民族衰落,人们懑懑不平,那时候的你毅然站了出来,给了国家希望,民族希望,人们希望。向国人做出了榜样,你是个伟大的人。学习你的爱国之情,学习你的大义之情,学习你那般毅然的精神,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所需要的文化粮食,我们要向你学习,吸收你的可贵。读着你的事迹,倾听着你的心声,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封建家庭,青年时就懂得赴日学医,后来因为爱国主义精神,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学医不如学文,于是毅然的弃医从文,走上了用文救国的道路。中途也受尽了苦难,但他也没有放弃,因为心中有信仰,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终于历尽千辛万苦,苦尽甘来,呼醒了一大批的爱国青年,人们的思想转变,迎来了救国路上的一片曙光。

  牛虻和鲁迅的出生身份不同,但是他们的志向一样,他们都爱国。国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因为有它,我们快乐着;因为有它,我们幸福着;因为有它,我们骄傲着。万一,哪一天它开始变小,逐渐变小,最后消失了,那我们应怎么办?我想,肯定是痛苦着,煎熬着,绝望着。因为我们是祖国的儿女,小小的翅膀里怀揣着大大的爱国梦想。所以,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为祖国注入力量;热爱自己的民族,为民族增加生机;热爱我们选择的生活,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7

  我认为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随着工业、大机械化的进程,和时代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之后让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中国的城市如同雨后春笋般一个个出现,中国迈向了现代化。城市似乎已经成为了中国的代表,而农村似乎被遗忘在了某个角落,然而不是这样,大多数的人们都和农村,和自己的家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或多或少继承了乡土文化。我认为保住农村,也是保住中国发展和稳定的根基,是非常有必要的。

  追求稳定是乡土中国文化的最大特点。每一代人在此繁衍,生生不息。而年长的人拥有更多资源和生产经验。所以需要树立长辈的威信。而在家庭内部,年轻的后辈还需要供养前辈。所以劳动力是很重要的。而耕织方式,医术、艺术这些经验是传统,也是文化,依靠这种方式来传承,在这块地域是一脉相承而行之有效的。而“礼”、道德的约束,也是因此需要深入人心的,而不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框架,“异端”是会被稳定的团体唾弃的。并且乡土社会需要抑制情感,因为情感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因素是很大的,而乡土社会的根本是追求稳定,维持基本秩序,所以需要明确的分工,和同性之间资源的传承。

  而似乎在追求稳定的乡土文化中,看似和谐也有着非常隐晦的蛮横。这可能并不指的是所谓“落后的封建思想”,地主土豪等阶级压迫。而是在礼仪外衣的包裹下,论“实力”占据话语权。中国的乡土文化和家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乡土文化的家庭定义是可以伸缩的,团体的界限也是不清晰的,而家庭成员的多少也代表着家庭实力的大小。中国的乡土文化的差序格局中,团体格局植根而产生与于农耕的中国,其中乡绅、族老,大家族的实力和威信是很高的,其中多德高望重的老人,因其后辈多,并且拥有众多的土地,因此其在这个地域的话语权是很大的,所以能左右乡村的秩序,如发生案情,意外,战争等,那么乡绅的责任也是比较大的,不仅其代表了家族与这个团体之间利益,其实也捍卫的是其在乡村中占有的大部分利益。

  这种现象在灾荒、疾病流行的变乱时期更为明显。作为农耕为主的社会,人无法进行生产,消耗资源,因此可能会出现争夺的情况。而人丁较少的人家和地区,在农耕社会不仅代表了其生产能力较弱,也代表着其实力较弱,因此也无法养活更多的后代而维持氏族的而最弱的氏族,最终也可能会出现绝户的现象。因此留有后代,维护稳定的家业和生产也成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观念。

  而这种“实力主导话语权”的状态以乡村为起点,往下延伸,可以反应家庭之间的关系,如兄弟,夫妻,父子;进而兄为弟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往上延伸,需要忠君报国,可以反映国家,这种家天下政权形成的原因。

  《乡土中国》中把关于权力的的论述分成几个部分,横暴、同意、长老等,我认为这些权力的产生也来自于乡土中国的社会关系。我认为这些权力也是这种“实力”关系的反映,塑造了几千年来乡土中国相对稳定的状态。

  因此这种状态,最终能让中国形成稳定的格局和形态,这也因此产生了孝、悌、忠、信、多子多福这些观念与思想。如孔子的“仁”而言,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也讲求的是差序社会的一种秩序感。但落到具体实践上,还是需要孝、悌、忠、信这些观念与思想来匹配,而这些含义是可以具体解释的。自此古代中国的的社会形成了一脉相承的稳定局面,人们能够在自己的一方土地生活、代代相传,安土重迁。以邻里社群为纽带,能够在无促成了和谐稳定的局面。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观念是有利于社会延续和发展的。

  中国的城市也是从农村而来,是作为政治和贸易的中心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和农村不一样,中国人所以中国的文化植根于农耕的乡土社会,而乡土文化和中国在漫长历史中衍生而来的儒家文化,佛道文化,相互交融,相互捆绑。诸如三皇五帝,孔孟老庄等中国文化的塑造者,其功绩莫不是从乡土文化的影响中而来,在数千年历史的长河中,农村扮演着稳定社会的重要支柱,也是中国当今社会的基本盘,而深受乡土文化影响的广大中国人,在近代以后也塑造了中国的历史格局,也左右了中国现代的发展为何选择这条道路,这甚至也影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所扮演的角色。多姿多彩的乡土习俗,也塑造和丰富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以家庭为单位的乡土中国,孕育了整个大统一中国的气象。

  而当今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的短短几十年,这种稳定可能正在被打破,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的城市高速发展,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少数农村变成大城市,随之带来变化是城乡之间割裂、乡土习俗的消亡,社会原子化、分工化。最终导致的是大量自然村的消亡和人口过度集中,这种变化有其历史进程所在,但是也有人为的不利因素,乡村稳定的根基被打破。中国已经有超过半数人口住在城市,城市化还在进行之中,未来的路会走到何方还是未知,但是保存乡土文化的传承,不要让乡村的气息凋零,青壮年流失,还留有“人气”,是非常重要的。

  个人主要看法和观点:

  1、我认为中国的乡土文化是中国的根之所在。而乡土文化的承载体,乡村和中国广大的腹地,不仅是古代中国的基本盘,也是当下中国基本盘。

  2、乡土文化中如安居乐业、多子多福等很多价值观念是对社会延续和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我们需要反思有些观念为什么会式微,并且重新塑造它们。

  读后主要困惑与问题:

  1、中国的乡土文化在现代化和城市化的今天,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2、乡土文化对当今的现代中国人和城市居民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前所未有的现代化,乡土文化是否正在随之衰败凋零?这会对于当下所对应的“城市中国”造成多大的影响?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8

  读书可以增加自身的修养,读书可以使人博学多才,读书可以答疑解惑,读书可以使人更加了解世界,了解人类,了解自己,读书可以引领我们到很多去不了的世界,读书可以作为无聊时的消遣,也可以作为取得文凭的工具。

  因为读书有很多好处,(一般而言,当然是指好书),所以很多人都在读书,因为大家都在读书,所以我们也要读书.为什么要读书,因为读书有好处,某个人为什么要读书?每个人读书都有不同的理由,每个人读的书也不同.

  1、有人读书是为了摆脱生活的苦难、获得物质生活的富足,继而实现精神上对贫穷、压力、不公的解脱。

  2、有人读书是为了实现外界环境对他的期望,他不想让别人失望,更害怕面对失败的自己。

  3、有人读书是为了思想的自由、德性的提高,这种人读书对书的选择很多,挑剔的眼光正如他们对自己理想世界的追求一样持久不懈。

  4、有人读书是为了安身立命,平凡的生活、平凡的工作和幸福是他最希望得到的。对他来说,即使不读书,获得这些也足以让他感谢生活。

  5、有人读书是为了兴趣,这类人很少,他们很坚持,如果社会对他们足够宽容的话,往往会成就很大的事业。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19

  作者为塞林格,中英文两种语言所写,就看了中文的。

  书本讲述了霍尔顿,一个中学生被学校退学(已多次被不同学校退学)后,到回家之间3天游荡时间内的见闻以及自己内心的想法。

  霍尔顿是一个比较叛逆的小孩,也许因为自己从小就属于比较听话的那种,对于“坏小孩”的心理思想了解的还不是那么多,这本书中让我了解到叛逆的思维的中学生的想法,包括对待同学,亲人,社会,以及对于自身未来的不是很成熟的理解。在这个时候正确的引导是很关键的,但是往往由于叛逆的思维会对师长的劝说置之不理,所幸的是一般会有一个对小孩有影响的人物,就如小说中的菲比,霍尔顿的妹妹——这些人必须对叛逆的小孩进行准确的劝说才能回归正途中……

  看到此书中的人物,复杂的心理,就想到我亲爱的妹妹——可惜我没能很好的指引她,当初的自己并没有那么强的内心和魄力……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0

  《鲁滨逊飘流记》好词摘录:

  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

  《鲁滨逊飘流记》好句摘录:

  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鲁滨逊飘流记》好段摘抄:

  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我顺着果园的斜坡望去,到处是一片清新翠绿的美景,这是我心里充满了喜悦,顿时感到自己成了这块富饶的土地的无可争辩的主人。

  1. 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我的感悟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1

  今天我读了雨来的故事,雨来是一位比我大几岁的小哥哥,他是那么的机智勇敢。

  故事讲了在抗战时,芦花村的小孩雨来他的游泳技术特别高,他在水里像个小鸭子自由自在的,一天日本鬼子来扫荡,他被鬼子骗打,都没有交出李大叔。他时刻想着我是中国人,我爱自己的祖国。

  雨来机智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热爱祖国在现实生活中树立信心,面临困难,沉着冷静。

  平时我们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不要想着逃避,要敢于挑战,积极解决。作为小学生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祖国。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2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完整系统的通史,而且是一部无与伦比的文学名著,在我国史学和文学史上都具有很高的地位,极大的影响了后世的史学各文学。

  《史记》的作者是司马迁,他出生于史官世家,他的父亲司马谈是汉武帝时的太史令。

  而《史记》这部书,是他在囚牢里写的。司马谈临终前拉着司马迁的手,嘱咐说:“我们的祖先是周朝的太史,我死后,你也会做太史,继承先祖传下来的事业,别忘了来年要完成《史记》啊!”可是在汉武帝三年,一桩飞来横祸降临到了司马迁的头上。因司马迁为辩护地陵受牵连被捕最终被处以宫刑。在囚牢里的司马迁悲愤交加,痛不欲生,但他一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安下心来写《史记》。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3

  星期三,我买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书的名字是《闪闪惹人爱》。早上一睁眼,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来到书房,翻到熟悉的页数,读着喜爱的字眼,让我回味深长。我现在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大体内容吧:缺少父爱的邱佳对关心她的数学老师关凌,产生了一种思念和依赖之情,受到班里的“爱情大师”冉小渝和酷儿的“启发”,他怀疑这就是成熟的暗恋和爱情。为此,他既饱受同学们的嫉妒嘲笑和自己内心的困扰,又第一次感到补老师重视和关心的欣慰和快乐。

  这本书虽然很短,但是蕴含了无穷的宝藏,故事的主人公邱佳,补同学嫉妒和嘲笑,但是在数学老师关凌的关爱下,它从同学的阴影中走出来。我的梦想也是在为这样关爱孩子的好老师。可是我现在做事总是不考虑后果,总觉得自己做的都是对的。总想让别人明白我的心思,而从来不管别人的感受,也从来不懂怎么去关心人,读了主本书后,我明白了要去怎样关爱别人,以后我应该好好像关凌老师学习,长大了也成为一位像她那样的好老师。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4

  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梭罗是崇尚自由的。当他从瓦尔登湖到村镇中修鞋却被捕时,可以发现他向往的是美利坚的和平与自由。“什么也不能正当地迫使单纯而勇敢的人产生庸俗的伤感”。梭罗便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勇敢地面对生活和一切他要正视的东西。并仍能保持自己单纯的、自然的、美好的伟大心灵。并且他有着同样并且他有着同样生活简单,在世人看来卑微而粗俗的人作为访客,这些访客在梭罗看来是渊博的、谨慎而智慧的。

  读完后,我对梭罗的行为感到不能理解,对他书里的思想和行动更不能去认同。而在多年之后的一次初夏的夜里,我在海湾沙滩上漫步的时候,我却突然地体验到了自然田园所具有的独特 的审美情趣,并让我深深地认识到了梭罗以及他的《瓦尔登湖》所包容的的丰富而伟大的田园意蕴。

  最后,我明白了:不管你的生命多么卑微,你要勇敢地面对它生活;不用逃避。你纵然很贫穷,也要喜爱你的生活。即使是在济贫院里,你依然还拥有喜悦、开心、荣幸时光。

  梭罗亲眼目睹,一个心静知足的人,在那里生活得宛若在皇宫里一样,生活得如此开心又如此心满意足。

  《瓦尔登湖》内容丰富、意义深远,它是简单生活的权威生活,是对大自然的真情描述。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5

  又是一本沉重的书。花了六个小时读完了福贵曲折的一生,但我想人的一生可不是仅仅五个小时就能读懂的。开始福贵种种恶劣的行为真是让我恨的咬牙切齿,看到后面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世,独留福贵一个人在世,仿佛身上的力气也一点点抽尽。最心疼的还是有庆和苦根,他们年纪还那么小,放在这个时代,他俩谁还不是一个家的宝儿。看到有庆死后,福贵那句话:“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想是撒满了盐。”想必这盐是撒在了福贵的心上。心疼有庆,他活着还没穿过一双好鞋,那么善良、有爱的孩子,有糖懂得分享给妈妈和姐姐,为了不把鞋子穿坏,在大冬天都能赤脚上学,我们现在穿这么好的鞋有时都觉不暖和,可想而知有庆的小脚丫该有多冷,没想到他最后死去都是因为给别人献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以我现在的年龄还不足以读懂这句话,理解的还不够透彻。第一遍读这本书,我的理解只浮于表面,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对这本书一读再读,也许那时我会改变我此时的一些想法,亦或者读懂更多。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6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带回家细细阅读,只觉得爱不释手。

  整篇小说用第一人称的口吻来叙述全书,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本书的主人公霍尔顿四门功课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6岁少年。他因被开除而又不敢回家而开始了流浪生活。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他厌恶这个世界,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但他自己却挥霍无度。

  表面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纯净善良的心。他爱自己的妹妹,就在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这段话:“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大片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但是最后,霍尔顿还是不免对现实社会妥协,成不了真正的叛逆,这可以说是作者塞林格和他笔下人物霍尔顿的悲剧所在。

  由此,我想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虽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7

  《家》

  (1)描写人物外貌的词语

  虎头虎脑 眉清目秀 面红耳赤 白净柔嫩 满面红光

  满头银发 目光炯炯 双目如潭 火眼金睛 浓眉大眼

  慈眉善目 气宇轩昂 高大魁梧 英姿飒爽 衣着得体

  (2)描写人物表情的词语

  眉开眼笑 破涕为笑 捧腹大笑 笑逐颜开 满面春风

  洋洋得意 和颜悦色 悠然自得 容光焕发 神采飞扬

  气势汹汹 神情沮丧 愁眉苦脸 没精打采 泪流满面

  (3)描写人物心情的词语

  心花怒放 满心欢喜 归心似箭 心旷神怡 心潮起伏

  心悦诚服 心事重重 忧心忡忡 心如刀绞 悲痛欲绝

  怒火中烧 心惊胆战 心慌意乱 心急如焚 心灰意冷

  (4)描写人物的句子

  她的脸上有一双带着稚气的、被长长的睫毛装饰起来的美丽的眼睛,就像两颗水晶葡萄。

  这孩子黑虎头似的脸上,生着一对铜铃一般的大眼睛,十分精神。

  他的眉毛时而紧紧地皱起,眉宇间形成一个问号;时而愉快地舒展,像个感叹号。

  他那红嘟嘟地脸蛋闪着光亮,像九月里熟透地苹果一样。

  他地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外圈和里圈很匀称,像是一件雕刻出来地艺术品。

  她那张小嘴巴蕴藏着丰富的表情:高兴时,撇撇嘴,扮个鬼脸;生气时,撅起的小嘴能挂住一把小油壶。从这张嘴巴说出的话,有时能让人气得火冒三丈,抽泣不止,有时却让人忍俊不禁,大笑不已。

  李老师有一头漂亮得头发,乌黑油亮,又浓又密,她站在阳光下,轻轻地一摇头,那头发就会闪出五颜六色地光环。

  我地同学萧红,梳着一条大辫子,黑亮黑亮的,浓浓的眉毛下嵌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看起来蛮漂亮的。

  (1)描写学习态度的词语

  勤奋 刻苦 认真 专注 钻研 踏实 勤恳 虚心好学

  发奋苦读 脚踏实地 不耻下问 精益求精 刨根问底 废寝忘食 手不释卷 如饥似渴 持之以恒 一丝不苟

  (2)专心学习的词语

  聚精会神 全神贯注 屏息凝视 目不转睛 专心致志

  津津有味 掩卷沉思 神情专注

  (3)描写学习的佳句

  小飞坐在座位上,埋头只顾写呀写呀,笔底下好像有源源不断的泉水涌流出来,用不到一节课的时间,一篇作文竟全写好了。

  晓鸿恰好面对窗户坐着,午后的阳光射到她的圆脸上,使她的两颊更加红润;她拿笔的手托着腮,张大的眼眶里,晶亮的眸子缓慢游动着,丰满的下巴微微上翘——这是每当她想出更巧妙的方法来解决一道数学题时,为数学老师所熟悉、喜爱的神态。

  每当我做作业时,笔尖沙沙响,好像小鸟在对我唱歌,又好像在鼓励我:“你要不怕困难,勇攀高峰。”

  她站了起来,回答得那么准确,那么自然,那么流畅,似乎早有准备似的。

  她抑扬顿挫地朗诵着,声调优美,娓娓动听,举座动容。

  他这个调皮鬼,书念得太快了,劈劈啪啪,像是炒花生米一样。

  娟娟用普通话朗读课文,声音脆生生,很是好听,连阳光也听得入了迷,偷偷地从窗口钻进了教室,落在她的书上,久久不愿离开。

  我贪婪地读着书,如同一只饥饿的小羊闯进芳草嫩绿的草地。

  她钻进浩如烟海的书籍里,如鱼儿进入了大海,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他勉强打起精神,翻开书,开始就觉得一行行的字在上面活动起来,像要飞;后来觉得只是模模糊糊的一片,像一窝蚂蚁在纸上乱爬。

  他又埋头写起作业来,屋里静悄悄的,只听到钢笔在纸上沙沙写字的声音。

  同学们坐在教室里,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像几十株花儿在静悄悄地承受着辛勤园丁的浇灌。

  琅琅的读书声从各个教室飞出来,像动人的童声大合唱,音符满天。

  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8

  今年暑假,我看了《世界未解之谜》。这书的内容令人惊奇、有趣、恐怖。我读的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解了当今中国和世界上最新奇,最有趣,最难解又最引人遐想的未解谜题。有禽兽鸟虫的,有花草树木的,有奇人怪事的,有天空中海洋里的奇象怪事……令人目不暇接,让我初次领略大千世界的无穷魅力和无限奥秘!

  在书中,最不可思议最令我惊讶的是美国有个人,1985年出生的时后就吃了个监视器,五岁时又吃了个电风扇。十岁时就吃了个冰箱,和洗衣机。后来他看到什么电器就吃什么。有一天他把一架飞机零件拆下来吃掉,看到这里,我觉得非常惊讶这个人真是特殊的人,这么多电器吃进去他的胃怎么消化的了呢?我长大一定要解开这个谜。

  还有“UFO”治病之谜也很有趣。发生在法国的1975年的一个晚上,三更半夜突然飞来一架“UFO”发出了绿光。这时一群快要死的人恢复了健康,可以再活一百年。手断、脚断、瞎眼的病人照到了绿光,一下子就全恢复了。这是多么神奇的治病方法。

  读了这本书,我已经明白了许多,比如:蜘蛛总是在早上把网拆掉,到了傍晚,又把网一点一点地织起来,而且是那么得均匀;狗被毒蛇咬伤后,它自己会到野外寻找解毒草……

  尽管我已经读完了这本书,但我还是有很多的疑问:动物们为什么要冬眠?植物怎么会有血型?流星雨是这样形成的?为什么人体会发光?地球的年龄究竟有多大?植物为什么要自卫能力?为什么人体会自燃?还有许许多多古老的神秘传说……

  这本书真奇妙!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29

  “我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四处玩耍的孩子们,若是有谁跑近悬崖,我就抓他回来。”我当初完全不懂霍尔顿,因为理解不了一个半大孩子那愤怒而敏感的内心。后来发现好多人在与成长殊死搏斗时,都是一个片面的他,我也一样。

  那时年轻的生活像一场让人躁动不安的舞会,灯光之下,肉体之间,或无所适从,或放浪不羁。大战之后,从未有过的富足与空虚碰撞在一起,夹缝中的青年汹涌着骄傲与无助。“我曾经毁了我的一切,只为永远地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却无法自拔。”用这句歌词去形容那时青年的迷茫,竟是分外的贴切。

  霍尔顿之所以被推崇成一个类似于英雄的存在,是因为他能看透当时社会的虚伪性并能够用语言和行动对其酣畅淋漓地讽刺和批判。虽然他最后不免失败,整个潜逃计划也像是一场闹剧,但这短短的三天浪荡生活已让他对虚伪的认知无比深刻。他的成功不在于顺利逃脱束缚,而在于用自己熔炉般的形象去为众多原型提供一个精神家园。

  霍尔顿显然不能是一个榜样,但他却是我们自己。他代替我们去逃避,去批判,去大声咒骂。他有时无畏,有时软弱,有时也不顾一切地想要毁灭。他热爱,他憎恶,他偶尔也用自己的全力去适应社会。他做了我们想做却做不出的事情时,我们为他欢呼;他心头遇冷手足无措时,我们为他心酸。他被虚伪肮脏包围,但他向往守护纯洁真实。看似满纸荒.唐言,实则一把辛酸泪。用不了太多深刻,就已是满怀感慨。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质 篇30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读物,印象最深的就是米拉.洛贝写的《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安迪的小孩。他和别的小孩子不同之处就是他从小就失去了外婆和奶奶,尽管家里有哥哥和姐姐,还有爸爸和妈妈,可安迪的心里依然感到很孤独,经常为自己没有外婆和奶奶而感到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他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她允许他做一些平时不能做的事情,而且这个外婆很另类,总做些意想不到的事,就算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几乎没她完不成做不到的事。

  有一天,安迪正在树上享受着和外婆一起的时光,被一位陌生奶奶的问话打断,她是安迪的新邻居.这位奶奶有两个身在外地的孙女,老奶奶很思念她们.当小安迪对老奶奶讲述苹果树上的外婆时,引起了老奶奶的共鸣.他告诉奶奶:他的外婆和他一起打船秋千,射大礼帽靶。得到了玩具熊、巧克力、还有一个眼睛可以活动的娃娃。在别人的眼里,安迪是个不听话的坏孩子,许多别人不理解的事,老奶奶全能理解。奶奶的腰不好,安迪经常去看她、帮她做事,奶奶忙着做衣服,没时间吃饭,安迪很心疼,他就尝试着做饭给奶奶吃,还把自家的花移植到她的空地,给奶奶说外婆和他的开心事。安迪感到幸运极了,因为他和别人一样也有了外婆和奶奶。

  读了这本书,我好羡慕安迪。也希望自己能像安迪一样,有个想玩时,能陪自己疯玩的外婆,有个能懂我,帮助我做得更好的奶奶,那样的话,我不用每天被大人们指指点点,不会被大人们看得我一无是处。不会因作业没完成遭老师批评,不会因考试不好而被爸妈责骂。我缺点多,可我也想做好孩子,也想做个小大人,好想苹果树上的外婆和邻居的奶奶能帮帮我。那样爸妈能多疼我一点,老师会多夸我一点,真希望童话能变成现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