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装修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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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装修合同(精选3篇)
重庆市装修合同 篇1
拜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拜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璜。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照。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市 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单元
2. 居室规格:房型 ______ 层式 ______ 室 ______ 厅 ______ 厨 ______ 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
3. 施工内容: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4. 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份承包。
5. 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 天
第2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3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履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装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4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概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利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璜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装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区别,应制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酿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装备,应当也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5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预支乙方50装修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2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招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也是背约行动,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支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第6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缘由而延迟完工,逐日按合同金额的 1 作为背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缘由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合同金额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装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当,由于乙方施工缘由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调和、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缘由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当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缘由造成返工,由乙方承当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发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7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3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当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8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2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和乙方办理手续和承当费用。
③如确切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装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①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拜托证书。(如属个人或装修队,应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②指派一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实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避免因施工酿成的管道梗塞、渗漏水、停电、物品破坏等事故产生而影响他人。万一产生,必须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④严格实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托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背约论处。
⑤在装璜施工范围内承当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 个月。
第9条:背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实行期间,,擅自消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背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消除合同,使对方酿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背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10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实行期间,,双方如产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10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情势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背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进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外一方以书面情势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消除。
第102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业主:__签字 乙方:___签字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重庆市装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工程任务,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定如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甲方库区南侧房屋间翻修和生活区洗澡堂外侧房屋、间装修工程,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程任务,承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时问: 年 月 日至 月 日
第三条工程要求
1.库区东南侧间房屋翻修范围包括房顶拆除、更换房梁、油毯、木板、瓦;间房屋粉刷、吊顶、安装照明线路、供水管、门窗,墙裙底部1. 3m为油漆,1. 3m以上为涂料面,要求墙面光滑、照明线路不许外露。
2.澡堂外侧一间房屋粉刷标准和饭堂要求一致,更换电开关,维修照明线路,油漆3个门。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国家GBJ300 - 8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为依据。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技术人员监督检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程序、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检查。若发现质量问题,视影响程度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处罚(罚款从承包费中划拨)。工程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其损失有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与要求组织验收。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甲方由刘、乙方由张为现场代表,及时解决工程现场中出现的人为问题,并由甲方代表全程监控乙方施工质量。
第六条依据 省颁布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作出工程造价总值人民币 元。
第七条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的90%拨付乙方。
第八条工程保修期一年,在工程交工后一年内,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无偿修理,保修期满后由甲方将工程款的`10%(工程维修押金)拨付乙方。
第九条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并遵守甲方营区和库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人为造成的不安全后果负全责(特别是库房安全)。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及保修期满后失效。
甲方:仓库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重庆市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装修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装修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装修工程概况
1.装修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修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装修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装修工程价款
装修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装修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装修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装修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装修工程监理,须在装修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装修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装修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装修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装修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装修工程装修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装修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装修工程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装修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装修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装修工程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装修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装修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装修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装修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装修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装修工程验收
1.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装修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装修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装修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装修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装修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装修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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