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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预案(精选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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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应急预案(精选33篇)

灾害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 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 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 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 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 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 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__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 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 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 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 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 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 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 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地震前必备

  1、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震关系到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必须提前准备好一份完善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这样,在发生地震前,能够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使预案具有更加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倡导科普知识。

  在地震防灾救援过程中,大众普遍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地震先兆是人造的、抓住门闩可获救等等。因此,应该在地震前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帮助大众了解正确、科学的地震知识。

  3、储备应急物资。

  储备被子、水、面包等应急物品,并保证一定的食品库存。在地震发生后,如果遭遇停电或被困,这些物质和食品成为了生命的保障。

  二、地震发生时如何应对

  1、听从指挥和安排。

  地震发生后要冷静应对,听从指挥和安排,并不要轻易惊慌和逃散。等待救援的到来,安享生命。

  2、选择安全地点。

  避免逗留在易发生地震危险的位置,选择一个相对稳定的地方躲避。一般来说,在地震时躲在桌子下、床下等重物下,待地震停止后离开是较为安全的。

  3、随时掌握信息。

  地震发生后,调查周围环境,随时掌握灾情信息,并配合救援人员把人从危险区域转移出来。

  三、地震后的应急处理

  1、避免入室。

  地震过后,建筑物往往处于不稳定的情况下,尤其是旧房子,容易出现崩塌等现象,所以建议不要进入已经受损的建筑物中去。

  2、确保安全。

  在地震过后,要尽快离开现场,寻找安全区域等待救援人员。

  3、尽快报警。

  发生地震后,要接着第一时间拨打相应的求救电话。同时,详细描述灾情,做好相关的记录和交待工作。

  综上所述,想要更加成功地应对地震灾害,制定地震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非常重要。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应该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提高救援和应对能力为导向,针对地震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方案。当然,制定一份预案容易,但若想预案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在灾害中提高脱困成功率,就必须进行有效的预备、宣传和安全教育。

  四、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实施

  1、应急预案的完善

  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是指在已有预案基础上,不断地加强、更新地震应急预案,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完善预案的核心思想是根据灾情的不同特点,制定出不同的预案流程,能够高效地对地震灾害作出不同特点的应对方案。

  2、应急预案的实施

  地震发生时,应该按照应急预案的方案进行实施,每个人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同时,预案执行过程中要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聚焦救援目标,确保应急预案实施的及时、反应迅速和效果有效。

  五、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应急物资和设备是地震救援的重要资源,必须在地震发生前就进行充足的备货储备。主要物品包括简单的食品、饮用水、防寒衣物、急救药品等,设备方面则应该有可靠的通讯手段、紧急救援工具(如摘钩、剪子等)以及救生器材等设备。

  六、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同

  在地震发生时,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救援力量无法及时到达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实行科学疏散和远程协调。通过在地震应急预案中科学规划地域,采用不同的逃生方案,组织远程志愿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物资补给。

  七、防范措施和演练

  最后,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需要不断加强地震防灾教育,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人们的自救能力和应对灾害的实战能力。要想做到心里有数,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定的防震、救援知识,掌握相关的应急技能。

  总之,地震自然灾害安全的应急预案必定是全面、实用、灵活的。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完善,落实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和措施,以提高社会安全品质和国家应急物质能力,减小地震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

  八、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地震预警系统作为一种先进的地震监测手段,在日常的地震监测中以及紧急态势下都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预测震源的信息,可以提前数秒甚至数十秒发出地震预警,让民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安全疏散,为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帮助。因此,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将在地震应急预案中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和投资。

  九、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

  在社区宣传和地震科普教育方面,应注重突出欲传人之心,理解人之情的教育理念,鼓励和引导人们参与科技活动,培养人们的自我保护和应对技能,提升人们对地震预警的认知和效果,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地震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地震应急预案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评估和改进。通过实际灾情反馈和科学评估的方式,发现地震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优化预案的体系结构和完善预案的应急流程。只有持续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才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

  结语:

  地震灾害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能为此做的事情却有很多,只要大家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就可以在减少地震灾难的同时,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需要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更高效的手段、更科学的方法、更稳妥的措施,致力于自然灾害防控,切实维护好民众安全。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地震监测和应急救援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地震的发生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首先,重视地震科学研究和监测,注重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设施的建设和更新,了解地震国情和发展态势,提高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其次,制定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最后,需要不断评估和改进地震应急预案,以应对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恨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镇国土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警务室和安办:根据村级地质监测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布预警信号、灾害应急调查、掌握灾害点群众基本情况,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时组织群众立即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维持疏散过程中的秩序、撤离后的安全巡逻和撤离区的清场和搜救、清点人数、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

  4、民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

  5、广播站: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到并参与抢险工作、

  6、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日常性的观察、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 篇4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一、背景信息

  洪涝灾害是指因降雨量超过地表径流能力,导致地表积水形成淹没等灾害的自然现象。对于洪涝灾害的应急处置,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以便在发生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目的

  1. 确保人员安全:预案旨在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2. 提高反应速度:通过预案的制定,能够使各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行动,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3. 提高处置效率:预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同合作方式,提高了处置效率和救援效果。

  三、预案内容

  1. 人员安排:确定各部门、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明确指挥关系和责任。

  2. 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加强对气象信息的监测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 救援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措施,包括撤离安置、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等。

  4. 群众疏散:制定群众疏散方案,组织群众有序撤离危险区域,确保群众安全。

  5. 通信保障: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立灾情汇报和通信指挥系统。

  6. 灾后恢复:制定灾后恢复计划,积极组织救灾工作,修复受损设施,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四、预案执行

  1. 预案启动:一旦接到预警和灾情报告,各部门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2. 命令传达:各级指挥机构通过指挥系统发布命令,指导各级部门和人员的行动。

  3. 任务分工:根据预案规定,各部门及时组织人员,分工合作,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4. 监督检查:建立灾害事故处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救援工作的监督,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5. 归档总结:灾后及时总结各项工作,做好经验教训的归纳和总结,为今后的灾害应急工作提供参考。

  五、预案演练

  1. 定期演练:对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包括组织应急行动、应急指挥和通信保障等方面。

  2. 检查评估:对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3. 接受群众评估:邀请群众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提高预案的适用性。

  4.预案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总结,将不断完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快速和有效性。

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或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灾害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乐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副乡长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乐居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乐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乐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水利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院卫生: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和XX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人民政*、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 篇8

  近段时间,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县将连续出现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灾害天气一旦形成预计会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交通运输造成严重影响。为扎实做好我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我镇在近期低温雨雾冰冻天气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确保生活物资供应,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特别是确保贫困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医疗保障,决不因冰雪灾害冻死、饿死人。

  (三)确保全镇水、电、路畅通,确保正常供电、供水、供油、供气,交通、通讯畅通。

  (四)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稳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治安行为,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五)确保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防灾到位,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领导

  武水镇成立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蒋学成

  副组长:贺召鹏,石建军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唐征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年关将至,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将持续,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各村(社区)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总结以往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的经验教训,站在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冰雪灾害预警不解除,工作不松懈。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要迅速分赴各村(社区),指导、督促抓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

  镇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安排全镇的应对工作。各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相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测预警。

  要及时掌握气象部门对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提出防范应对建议。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普及防灾避险知识。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村(社区)负责人要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转变作风,加强服务。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社区)值守办公室要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耽搁延误。要加强沟通协调,遇有突发性情况及灾害发生要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

  冰冻雨雪气象预警未解除之前,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原则上不得外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对预警性、苗头性、倾向性信息的收集研判,进一步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强化信息报送手段,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妥善处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期间,实行信息一天一报制度,各村(社区)于每日下午16:00时前将本村(社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报镇办公室。

灾害应急预案 篇9

  当前,我市普降大到暴雪,气温骤降,结合《xx区教育局关于预防暴雪事故的紧急通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暴雪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的通知》、《xx区住房保障局关于做好降雪期间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校园内电线、大树、匾牌、房屋等,及时清除积雪,防止发生大雪压断线路、树枝和房屋倒塌等事故。

  2、冬季雨雪天气,路上湿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教育广大师生注意行路安全,加强对师生防范和应对暴雪等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组织教职工及时清除学生过往通道、楼梯、校园和学校门前积雪和冰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上下学期间安排人员在易滑地段指挥、疏导学生。

  4、教育学生不打雪仗,防止意外伤害;不到民心河、公园滑冰、玩耍,防止溺水事故。

  5、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因暴雪天气对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影响,我校根据区雪情及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课程及师生作息时间,确保学校师生学习、生活安全有序开展。决定11月11—13日学生在家休息,同时要求班主任必需做到电话畅通。

  6、学校施工现场坚持24小时和信息报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灾害应急预案 篇10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打造出人与自然校园,严防当前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事故的出现,并能够快速、及时、得当的处置突发事件,切实有效减少严酷天气安全事故的出现。根据上级精神,二要从我校实际启程,制订本预案。

  一、学校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副组长:

  全面负责校园极端灾害性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组员:

  二、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利用校会,加强宣传,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班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大风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2、当日值日人员全部至岗,早晨7:20回校,放学之前10分钟抵达学校大门口,鼓励学生安全有序返回学校大门口。

  3、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

  4、班主任课间强化巡查,保证学生课间不追赶玩耍,保证课间活动安全。突遇应急撤离时,在班级内撤离学生,各司其责,保证本班学生安全有序返回班级。

  5、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网站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6、安全领导小组非政府人员打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展开排查,辨认出问题立即呈报,及时自查。

  我校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灾害应急预案 篇11

  为确保医院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护和病人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医护和病人宣传教育,做好医护和病人、病人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各病人在病区(或值日)医生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病房到院坝中央。所有院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院坝中央。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医院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医护和病人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院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医院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灾害应急预案 篇12

  为提高和增强我院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院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院在未来自然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做好院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医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职责:

  ①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医院防灾减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②负责省、市、县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指令的发布,制定自然灾害时医院有关各种条例、规定、措施等,对医院自然灾害灾害损失、人员伤亡的上报、对外联络。

  ③统一部署医院现场灾情的评估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④草拟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县政府报送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报告。

  ⑤统一安排、调用、分配市、县政府调拨、支援的资金、物资、食品、设备、器材、衣物、药物等。⑥做好灾害接待工作。

  二、成立应急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政宣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

  职责:

  使用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院刊、学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法纪。鼓舞在院患者及其家属;院内员工及其家属防灾减灾抢险的信心,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平息自然灾害谣传,稳定和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全体职工

  职责:

  首先抢救被压、被埋、被困和处在危险处的患者、员工、家属等人员,抢救医院重点单位的药品、物资、设备、珍贵书刊,抢修院内道路进出口,运送抢救危重伤员、救灾物资、器材、药品、食品等任务,必要时支援兄弟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医院各临床医师、护理人员

  职责:

  抢救震时受伤的院内人员,灾后院内的防疫及危重伤员外送、监测食用水、食品等筹集药品、医疗器械,死亡尸体的处理,组成医疗队随时接受县卫生局指派医疗救助任务。

  (4)通讯保障组:

  组长: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

  职责:

  保证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和各应急和作组之问的通讯联系,保证指挥部与市、县防灾减灾部门的通讯畅通,并专设与市、县电话专线,禁止任何人占用。

  (5)交通运输组:

  组长:

  人员构成:后勤科成员

  职责:

  紧急调动院内所有车辆,保证总指挥部应急用车,完成总指挥部下达运送抢险救灾人员,运送药品、伤员,在此期问禁止私人用车,所有车辆为防灾减灾专用。

  (6)避震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院工会成员、院团支部成员

  职责:

  负责全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按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安排的疏散路线、地点进行疏散,并对老、病、弱、残者给予重点保护,负责疏散场地安全、仪器发放、衣物发放、医疗救助等工作。

  三、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和任务

  (一)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在防灾减灾期内,有权在院内紧急调用一切物资、设备、车辆、通讯、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拦。

  (二)自然灾害时全院职工、患者、家属等所有人员就近避震,利用有利地形、地物保护自己,保护重要设施和个人安全,以减少伤亡。

  (三)在自然灾害发生的非常时期,医院无条件执行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指令,立即抽调人员、车辆、设备、药品、物资等组成医疗队,随时待命赴灾区抢险救灾;院内做好接受批量伤员并实施紧急医疗救助的准备,统一调配医务人员,配足药品、器材等,充实抢救重点科室。

  四、灾后应急工作任务

  (一)灾后应急工作

  1、对院内损坏的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危险部位进行检修、排险。

  2、对重点科室(手术室、急诊科)的.设施进行抢修,迅速恢复医疗抢救、护理、手术等。

  3、通讯、供水、供电,各部门应对其损坏部位抢修,保证院内医疗救助、生活用水、用电、通讯畅通。

  4、如有伤亡或压埋人员立即组织排险救人,做好抢救、护理、治疗、处理工作。

  5、对各场地人员及时供给救济物品、食品、饮水,保障职工、患者、家属的基本生活,并做好转移和安置。

  6、保卫、消防部门应严密监视火情,如出现火情,及时扑灭,并抢救火区物资、人员,保卫、应做好治安防范,对院内重点部位进行保护。

  7、对易燃易爆、溢毒、易污染的次生灾害源,如有险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蔓延。

  8、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将此次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救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进行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或特别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损坏建筑物和医疗设备进行应急处理

  1、组织基建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维修队伍迅速开展对重要建筑物和临床抢救科室的抢险、排险或紧急维修,优先恢复临床抢救科室的功能即水、电。

  2、评定为中等破坏的建筑和工程设施应暂时停止使用,并做出禁止使用的标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不能停止使用的重要工程设施,经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论证,采取应急措施才能使用。

  3、评定为严重破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而且有可能扩大灾情。造成次生灾害,威胁人身安全及阻碍恢复水电、医疗、通迅、交通的关键项目,要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排险或紧急维修,对重点项日,由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4、遭受破坏严重的建筑物,不得随意拆除,需折除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临时建筑经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审批拆除。

  5、防灾减灾应急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和应急工作组实施。

  6、抢险、排险和紧急修复工程或设施,立项批准手续从简,一般由主管院长批准,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现场核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不必要的公文,重大问题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五、应急人员配备及物资准备

  (一)应急人员配备

  1、要培养和建立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技术强、熟悉医院情况的防灾减灾队伍,院各级领导要深入自然灾害伤亡、损失大的区域部门认真搞好抢险救灾工作。

  2、震时、灾后各科室要组织本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人员由各科室选配医院的抢险救灾组设立的应急分队的任务由医院总指挥部下达,任务要落实到科室或个人。

  (二)医疗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准备

  防灾减灾办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器材。

  1、购置防寒大衣,防雨雨具、照明器材等。

  2、购置铁铣、十字镐钢管或撬杠、架子车等。

  3、购置医疗抢救所必须的医疗器材、药品等。

  六、后期处置

  1、防灾减灾领导组安抚受灾员工。

  2、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安排组织恢复生产、生活设施,恢复医疗工作。

  3、统计自然灾害灾害带来的损失。

  4、检查并向上级报告防灾减灾情况。

  5、对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进行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 篇1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防震减灾能力,保障人民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金昌市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集团公司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公司区域地震灾害事件。集团公司是处置本企业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各子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金化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9个小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生产建设组。

  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于伟

  副指挥长:

  成员:李进平、施增行、朱元德、李忠、韩韬、王继祥、杜德海、王虎、蔡文斌、庞洲、王铜山、李余广、秦永军、张新和、赵永生、曹久祥、陆江、张永春、徐宝年

  职能部室、子公司成员为9个工作组成员,统一领导、收集信息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由曹久祥、陆江、张永春负责日常工作。

  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金昌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1、组织宣传组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曹久祥同志担任,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公司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收集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2、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保卫科科长张永春同志担任,成员为公司综合办和安环部全体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

  (1)在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产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3、医疗救护防疫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朱元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卫生院院长徐宝年担任。成员为卫生院主要医师、防疫人员及各子公司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15人的医疗救护队随时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4、交通运输组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物流公司总经理张新和同志担任,物流公司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铁路、公路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5、供电保障组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电力公司经理陈勉担任,办公室设在电力公司。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协调力量对集团公司生产系统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随时保证线路畅通。

  (2)地震发生后,电力公司应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生产用电线路及设施,确保生产区域、受灾区正常供电。

  6、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务部部长蔡文斌担任,财务部、子公司综合部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公司统一部署,调动生产物资、生活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7、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奔马公司总经理杜德海、丰盛公司总经理王虎担任,生调部、机动部、安环部人员和各作业区经理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生产系统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集团公司事故状态下应急预案、生产系统由调度指挥中心负责,迅速通知在岗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赶赴生产、生活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组织做好生产系统开停车工作。(3)严密监视生产区域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此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人员和财产,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8、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物业公司总经理王铜山同志担任。

  成员:各子公司、作业区、专业化公司、离退办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单位、各家属区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9、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韩韬同志担任,成员为工程中心、总工办、物业公司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生产设施、家属区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县政府、市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时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

  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子公司在半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公司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公司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按上级政府要求实施。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市政府及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集团公司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全公司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全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在各子公司、家属区设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本着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要求位置。各子公司要切实担负本区域内受灾职工的安抚、疏导及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报金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 篇14

  根据《Xx市供水集团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为确保部门各项防汛任务落到实处,保障城市安全供水,现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制水部汛期抢险应急预案如下:

  一、总则

  1、为确保供水工作在汛期应急情况下各岗位正确履行职责,使应急供水工作快速启动,高效有序地运转,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2、汛期应急供水工作实行“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全局互动、保障供水”的指导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大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原则。

  3、汛期应急供水工作要与日常行政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协调一致,统筹兼顾,并保证应急供水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

  4、部门所有员工都有积极参加抗洪抢险、保障供水的义务和责任,对供水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失(渎)职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因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供水系统设备、管道故障、停电等中断或部分中断供水时,应适时启动应急供水预案。

  6、抢险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随时奔赴应急现场救援。

  二、汛期供水抢险小组组织体系

  1、指挥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组负责人

  2、设备抢修组

  组长:

  成 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4、抢险小组办公室设在湖东水厂,组长方正同志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① 指挥、部署、监督和检查抢险工作;

  ② 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汇报情况;

  ③ 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④ 组织汛期过后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恢复工作。

  三、工作预案

  1、预防措施

  ① 健全组织机构

  防洪、防汛抢险工作内容复杂,牵涉面广、工作量大,连续性强。应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员自身素质,不断充实先进装备,提高实战能力。

  ② 备齐、备足各种抢险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并且确保处于随时可启动的完好状态。

  ③ 汛期前后全面开展供水设施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逐个落实。

  2、汛期抢险

  ① 在接到汛情紧急预报后,抢险小组应立即投入到工作,组织人员对雨情、水情等进行会商,研究落实具体防御措施。并根据汛情预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迎战洪水的各项工作及时进行全面安排、周密部署。

  ② 抢险小组和防汛人员按责任分工立即上岗到位履行各自职责,并随时将防汛应急处理情况上报公司防汛办公室。

  ③ 同时协助交通、电信、供电等公用设施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供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汛期供水抢险工作的顺利展开。

  ④ 启动应急预案措施后,制水部两厂四站主要负责人每隔30分钟向制水部防汛工作小组领导上报一次汛情,以及时了解汛情对水厂生产状况的影响。

  ⑤ 要密切观察湖东厂区后围墙水流情况,和南湾厂区西侧护坡水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离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3、汛期过后安排及恢复生产工作

  ① 汛情过后,制水部带班领导每30分钟向公司领导上报汛情,随时为可能再次出现的汛情做好准备。

  ② 及时恢复正常的供水生产秩序,进行总结。

灾害应急预案 篇15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局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祝县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内发生地震事件或周边地区发生地震并对各养老福利机构造成影响时应对处置。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1、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内发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波及本县,造成养老福利机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2、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本县境内发生有感地震,或邻近地区发生地震本县有感时,启动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流程。

  3、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机构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下,继续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民政领域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地震应急处置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政局地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彭祥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刘雄梅 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李桂林 局党政办公室科员

  职责: 负责民政系统防震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制定、监督落实、汇报总结等。

  (二)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李文斌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孙承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喜梅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王英生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司良善县区划边界事务中心干部

  职责:指导和督促所属民政服务机构制定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地震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疏散应急演练,地震发生后下沉养老福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民政养老福利机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三)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进宝 岔口驿敬老院院长

  赵永生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文斌 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办负责人

  陆婷婷社会救助办负责人

  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杨广智 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同舫 县养护福利中心负责人

  张生荣 天祝县康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监督组

  组 长:苏拉旦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奋平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办负责人

  俞树珍慈善协会秘书长

  李国平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王英生 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办干部

  职责:指导监督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审查无募集资质的组织和个人非法开展社会捐助;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登记及相关政策宣传。

  三、主要职责

  (一)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民政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运作,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抗震救灾任务,开展地震应急先期处置。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灾情收集与上报。办公室负责灾情收集与上报工作。地震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安排服务机构专责组赶赴受灾养老福利机构。

  (1)开展人员伤亡数量、地震灾区范围、养老福利机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等调查。

  (2)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局指挥部报告一次。

  2、抢险救灾。地震发生后,立即安排民政养老福利机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赴灾区养老福利机构。

  (1)组织救援人员搜索营救被困人员,发动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开展自救互救。

  (2)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抢救工作。

  (3)各养老福利机构要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上报,并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3、伤员救治。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各机构第一时间就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负责伤员救治工作。地震发生后,立即联络就近乡镇卫生院和震区医疗点。

  (1)组织开展伤员救治工作,视情况需要,在人员伤亡集中的养老福利机构或者在乡镇卫生院设置医疗救护点。

  (2)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提出请求支援方案。

  (3)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

  4、治安维护。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组立即带领养老福利机构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工作人员分组行动。

  (1)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做好震区社会秩序维护工作;

  (2)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5、宣传报道。办公室负责宣传,做好震后的宣传报道工作。

  (1)通过各种手段动员民政领域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与县地震部门取得联系,了解震情及地震发展趋势,按照统一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3)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每隔1小时通过电话或通讯软件等向民政局指挥部报告一次,如有负面舆情,立即报告;

  (4)配合上级做好媒体接待和社会各界来访工作。

  6、综合保障。救灾物资储备、生活必需品保障组负责地震应急保障工作。

  (1)做好民政领域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2)做好专业救灾人员接洽工作,协助安排办公、食宿、向导等相关事宜。

  (3)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养老福利机构转移安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二)有感地震应急响应。有感地震发生后,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尽快收集震情、社情信息,上报县政府;

  2、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3、协助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科学考察等。

  (三)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响应。当民政领域内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时,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的人员迅速收集掌握谣传范围、内容等基本信息,上报县政府及县地震局,协助公安、宣传、地震等部门做好谣言传播来源调查和宣传辟谣工作。

  四、应急结束

  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灾区内养老机福利机构基本恢复正常秩序和生活秩序,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时,我局地震应急结束。

  五、其他事项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局党组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提高预案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灾害应急预案 篇1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嘉峪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同时,密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2组织指挥体系

  2.1指挥机构

  在市政府领导下,设立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应急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市银保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和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酒钢集团公司等在嘉重点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市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组及职责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物资发放与资金的拨付使用。

  (2)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参加单位: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

  主要职责:开展气象、地灾隐患监测,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抢修维护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参加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文旅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嘉峪关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参加单位:市公安局、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机场公司、兰铁嘉峪关安全监察分队。

  主要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铁路、机场和民航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5)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武警嘉峪关支队。

  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武警嘉峪关支队、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3预防与监测预警

  3.1预防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按照应急需求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3)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建立完善监测站点,在提供大范围中长期预报的同时,加强小区域短临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提高准确度,及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监测预报信息。

  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水务、农业农村、文旅、工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信息,研判分析对本行业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及早发出预警警示,完善应对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预警

  3.3.1判定预警级别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

  3.3.2发布预警信息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区域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第三方商业平台发布,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3.3预警调整及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根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运行机制

  4.1灾情报送

  4.1.1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报送应遵循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1.2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供气、通信以及房屋建筑物倒塌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1.3灾情报送时限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报灾情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和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3响应启动

  4.3.1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和援助;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3.2响应分级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初判灾害等级、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向省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持。

  ②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视情请求省级相关部门和邻近市政府给予援助。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协调调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调拨运输应急物资;必要时协调驻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给予支援。

  ⑥组织清除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积雪积冰,公安部门对通往受灾区域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⑦抢修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受灾区域各类基础设施功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⑧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保障受灾区域急需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⑨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2)市级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报告。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3)市级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提出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立即向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政府报告。

  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参照启动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有关措施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4.4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委、市政府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信息,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发布。发生较大、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市政府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5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灾区域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响应终止。终止市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终止市级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批准;终止市级Ⅳ级应急响应,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

  4.6后期处置

  4.6.1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调查评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总结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完善措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逐级上报。

  4.6.2善后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6.3救灾补偿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6.4恢复重建

  政府根据灾损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区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队伍主要有:市消防救援支队、驻嘉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相关行业专业救援队伍以及各类社会救援及志愿者队伍。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5.2通信保障

  工信部门要协调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保障受灾区域与各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区域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5.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5.4资金保障

  救灾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承担。

  5.5物资和设施保障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制定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物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

  5.6社会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加强受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7应急医疗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治能力。

  6预案管理

  6.1预案编制与修订

  市应急局会同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本预案,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2宣传和培训

  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6.3预案演练

  政府应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7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 篇17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灾害应急预案 篇18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冬季冰雪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称冰雪灾害,主要指冬季冰雪天气引起的收费广场积雪、积冰对过往车辆安全及收费工作造成影响的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凡属于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三个服务”的要求,积极贯彻“安全畅通、预防为主、积极应对”的方针,不断加强和完善冬季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公路收费工作中冰雪天气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人、财、物的安全,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方便、快捷通行。

  (二)工作目标:坚持“疏通第一、服务第一”的原则,构建覆盖全所、统一指挥、分工明确、科学预警、反应灵敏、协调一致、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公路冰雪天气应急管理机制。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全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界巉所冬季冰雪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总段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冰雪天气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所安全员具体负责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收费站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当班值班站长。

  应急处置电话: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冬季除雪应急物质储备。在收费广场要及时备足粗砂、炉渣等防冻防滑物资,降雪天气使用后要及时增补,确保收费广场防滑料不少于200立方米。在收费站设置除雪抢险设施储备室,配备铁锹、洋镐、架子车等除雪工具及棉大衣等防冻物品。

  (二)加强清雪除冰和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收费站要随时清扫收费车道积雪,并在收费广场前后200米内撒布防滑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当出现交通阻塞时、车辆和人员在收费广场滞留时,要第一时间开展疏导和救援工作,及时为滞留人员提供防寒衣物,执勤警卫和外部稽查人员及时疏导阻塞车辆,确保车流畅通。当发生较大雪灾天气时,所里将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到收费一线,协助组织清除积雪、清淤打冰和撒防滑料。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在加强冬季冰雪天气除雪应急管理的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身安全管理,收费站采用电暖、煤炉取暖时,要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等措施的落实;警卫、稽查人员在收费广场执勤时必须着反光标志服、带安全头盔;加强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冰雪天气出车时必须使用防滑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冬季冰雪天气发生后,值班站长要及时组织人员清雪除冰,值班领导要及时了解雪灾情况,并根据雪灾严重程度及时向总段冰雪灾害应急办公司报告。对于在收费广场因冰雪灾害造成交通事故、长时间中断交通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及时上级管理部门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处理。严格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单位在应对冰雪灾害和冬季安全管理中的组织措施和工作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罚则。本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必须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凡因清雪除冰工作不及时,交通疏导不力,行动迟缓等原因造成收费广场交通事故及其它不良影响,或被上级单位点名批评者,将按单位相关制度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灾害应急预案 篇19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x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x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x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x信息畅通。

灾害应急预案 篇20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呼玛路小学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分工: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灾害应急预案 篇21

  一、指导思想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是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风雪、雷电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z

  副总指挥:z

  成员:z

  职责:

  1、及时传达上级防灾会议精神,全面部署防灾工作。

  2、发布布临灾指令,督促各职能小组按本预案开展抗灾应急各项工作。

  3、指挥抗灾救助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

  4、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二)工作机构

  1、信息组:

  组长:z

  成员:z及教导处全体成员

  职责:

  (1)收集上级发布的防灾信息和工作要求。

  (2)及时、准确发布防灾信息。

  (3)掌握学校防灾救助工作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宣传教育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职责:

  (1)宣传和组织学习防灾自救的知识,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印发防灾救灾宣传资料。

  (3)编报防灾救灾工作动态。

  3.应急处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政治处、安全处成员、全体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员

  职责:

  (1)制订学校防灾应急预案,绘制应急疏散平面图,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标志等,并组织实施演练。

  (2)协翻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加强重点部位的防护工作。

  (4)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广播室(石尚斌)应立即通知师生撤离,各班按照预案迅速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王坤、晁存友负责三年级,方战生,常东明负责二年级,杨焕侠,吴涛负责一年级,王满仓负责教师院教师的撤离,、王三卫负责农行教师撤离,王卫军负责西院教师撤离。

  (5)各班主任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应立即进入教室疏散学生,靠楼梯口的两个班的班主任应指挥整层学生有序下楼,切不可拥挤;若在上课其间,各教师应立即组织疏散学生,靠楼梯口的两个班的教师应指挥整层学生有序下楼,切不可拥挤。(若遇强地震,无法撤离时,上课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在桌手下面或墙席等容易形成三角区域的地方)

  (6)在上课期间,灾情发生时刘丰胜迅速到北教学楼楼梯口通知并疏散学生安全撤离,石尚斌到南教学楼楼梯口通知并疏散学生安全撤离。

  (7)学生撤离一律进入学校大操场。教师撤离到广播室门前空院。

  4、后勤保障组:

  组长:z

  成员:总务处全体成员

  职责:

  (1)根据需要购置防灾设施设备。

  (2)搭建学校防灾设施。

  (3)临灾状态下,负责调配防灾设施设备,提供食品、饮水等生活必需品。

  (4)负责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值班巡逻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

  (1)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2)接收记录上级的电话通知,及时汇报校长。(由郭玉、付娟,朱红梅、盛莉斐负责)。

  (3)晚上进行校园巡逻和检查,负责学校安全,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刘丰胜、王峰、宋文革、王卫军负责)

  (3)及时督促各年级学生按时离开教室进入宿舍晚唾。

  (4)刘晓娓负责查阅区局育教网的信息,报送各种材料。

  6、(晚睡及午体)应急处置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政治处、安全处成员、全体班主任及公寓管理人员

  职责:

  (1)接到领导小组临灾指令后,督促各班按照预案迅速疏散学生和教职员工(王坤、晁存疚负责三年级,方战生、常东明负责二年级,杨焕侠、吴涛负责一年级,王满仓负责教师院教师的撤离,王三卫负责农行教师撤离,王卫军负责西院教师撤离)

  (2)公寓管理人员及时放电开灯,打开公寓楼门。协助班主任疏散学生。(若遇突发灾害,公寓管理人员应急时通知学生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进入宿舍组织学生有序下楼。

  (4)石尚斌负责男生公寓学生安全撤离。刘丰胜负责女生公寓学生安全撤离。

  (5)学生撤离一律进入学校大操场。教师撤离到广播室门前空院。

  三、防灾应急程序

  1,临灾应急反应、

  接到上级发布的临灾信息后,防灾领导小组按程序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1)召开防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宣布有关抗宠救灾的规定。

  (3)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灾情动态宣布临灾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灾疏散时间及范围。

  (4)检查学校应急措施和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宣传教育,防止灾情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学校秩序

  (6)及时向区教育局防灾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重大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应越级报告。

  2、灾后抢险救灾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确保师生安全。

  (1)学校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学校抗灾救灾领导小组发出紧急撤离、集中信号。灾情发生在教学时间时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安排,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4)门卫听到信号后就打开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5)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6)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7)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保护学校财产。

  (8)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能,负责本组救灾工作,迅速到一线进行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2、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救助和撤离疏散,不能丢掉一个学生,只有学生全部撤离后,教师方可撤离。

  3、科任教师应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工作,若在上课期间,必须组织学生撤离疏散,学生撤离完后任课教师方可离开。

  4,各处室王作人员及公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灾害应急预案 篇22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管理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公路管理处为主的管理体制。

  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信息中心)、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道路突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道路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道路突发地质灾害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集团公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管理处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1)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负责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4)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5)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质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筹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的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当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组长汇报情况;

  (6)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质灾害救援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地质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以及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抢修地质灾害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队伍的调度和应急设备及物资的调配;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调查、核实险性或灾情,同时会同有关人员对险情或灾情进行实时监测,查明灾情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

  (2)对突发地质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事故救援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事故救援小组、交通管制小组、道路抢通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地质灾害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四、预警预防

  (一)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个单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同时与省、市的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质等部门密切合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预测、预警信息

  1.信息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威胁对象和范围

  2.信息

灾害应急预案 篇23

  为保证在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突发火灾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及职责

  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由校长z同志任组长,z任副组长,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总务处为指挥部,兼应急办公室。

  务部门对应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⑴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⑵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⑶认真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⑷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⑸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2、义务消防队及职责:

  组长

  成员等。

  主要职责:利用学校配置的消防器材及有关设施,全力进行补救。

  3、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迅速与区消防队或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引导消防人员和设施进入火灾场地。

  4、疏散引导组及职责

  组长

  成员等

  主要职责:引导学生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负责重要物资的看守或转移工作。

  5、安全防护救护员及职责

  组长

  成员等

  主要职责: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有关医院送救。

  二、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准备执行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讯顺畅,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火灾后的有关行动

  1、领导小组得悉消防应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所,各种救护队伍到总务处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⑴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转移并送至安全地点。

  ⑵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⑶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⑷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全校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系统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其它

  在应急行动中各处室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联系电话表

  职务姓名联系方法住宅电话手机

灾害应急预案 篇24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性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灾害应急预案 篇25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1、本预案旨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xx县支行机关(以下简称支行)应对突发水灾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的机构和程序,以确保人民银行在发生暴雨、洪涝等水灾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正常履行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责,维护金融稳定,确保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转。

  2、人民银行xx县支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因暴雨、洪灾等引起交通、通讯、电力中断,造成支行无法正常行使职责的事件。

  2、人民币发行库(xx县支库)有进水危险或库房被淹没。

  建立银行防汛应急处置预案旨在规范各银行分支机构的防汛应急工作,确保金融业的持续稳定运营,保障客户资产的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受到洪涝、暴雨等自然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金融业的稳定、客户的资产安全及银行内部的正常运作。

  三、预案主要内容

  1、防汛宣传工作

  各分支机构应尤其注意防汛宣传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信息报送和接收工作,增强汛期备战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2、客户安全保障

  各分支机构应积极关注客户安全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第一时间与客户联系,了解客户的安全情况和需求,及时提供紧急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努力做到资产安全保障和客户服务保障。

  3、资金技术支持

  各分支机构应根据防汛任务的不同层次,及时制定资金和技术支持方案。做好资金的保障和调度工作,提供安全、快捷的资金服务。在技术支持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运作正常。

  4、现场救援工作

  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人员开展各项救援工作,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调拨资金、组织救援、物资调配等各方面的工作。

  四、应急响应流程

  1、启动应急预案

  在接到自然灾害的通报后,各分支机构应立即启动银行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在预案中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和流程,统一指挥调度。

  2、信息收集和报告

  各分支机构应当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及时向总行和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及自身受灾状况,汇报救援流程、资金调配情况,保证信息的质量和及时性。

  3、应急处置

  各分支机构应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客户安全,资产安全和金融业的正常运行。

  4、总结评估

  各分支机构应在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救援工作的效果和不足,撰写总结报告和经验交流,为今后银行防汛应急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五、救援物资库存及调度

  各分支机构应根据汛期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库存的`救援物资,加强物资的调节和储备。在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发生时,可向总行提出安排紧急救援物资的申请。

  六、保密措施

  救援工作的有关信息应当在充分尊重客户隐私的前提下进行掌握和应用,防止因信息泄露造成的可能风险。

  七、预案制定者

  本预案由银行总行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机关为安全保卫部和各分支机构。

  八、预案的修订

  本预案的修订由银行总行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各分支机构需配合修订工作的开展。

  九、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的实施由安全保卫部和各分支机构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订完善。

  以上为银行防汛应急处置预案的要点,各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确保金融业的稳定、客户的资产安全及银行内部的正常运作。

灾害应急预案 篇26

  1目的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平震结合,常抓不懈”的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在地震灾害发生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财产损失,减少污染或破坏环境,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处理原则

  (a)灾害发生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b)发生灾害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c)灾害发生后稳定职工情绪,做好生活、医疗及有关家属的工作,妥善安排好生产恢复等各项工作。

  3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本预案为二级应急预案。

  3.1抗灾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并在勘探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应急指挥中心机构组成见附录

  3.2组织机构职责:

  3.2.1总指挥

  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担任。

  职责:

  (a)负责组建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实施应急管理;

  (b)负责批准

  二、三级应急预案。

  3.2.2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办公室。生产部部长任应急指挥中心常设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生产部、设备科、安全科、等职能科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防震减灾的日常工作。

  职责:

  (a)负责破坏性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组织和检查;

  (b)组织、协调厂内各单位的抗震救灾工作,对各专业抢险组实施指挥,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c)定期组织厂各单位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

  (d)负责震前震后院全部设施抗震情况的检查鉴定,提交需要加固设施的相关方案给总经理办公室和防震减灾办公室,并组织实施。抗震设防的标准应依据国家;

  (e)震后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内外抢险队伍排险救困,协调消防、医疗部门救死扶伤,并组织救治和向外转送伤员。

  3.2.3生产系统抢险组

  设在生产办调度室,调度长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办、科研办、党群办及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制订生产检修系统震时的安全检修、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b)协调院各基层单位抗震减灾工作,组织震后生产装置的检修抢修,为装置安全生产提供服务。

  3.2.4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

  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综合服务中心、院工会的有关人员组成。

  职责:

  (a)震前制订并实施生产及办公设施的抗震加固计划;

  (b)震前制订落实办公区的抢险、抢救、消防、医疗、救护应急措施;

  (c)震后组织院职工自救互救,对疏散的职工家属提供救治必需用品,维持工作秩序;

  (d)组织震损震毁生产、办公设施的修复和重建工作,安置被疏散人员。

  3.2.5物资供应组

  设在供应站,站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站、车队、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b)负责生产系统抢修、检修所需物资的运输、供应,保证抗震救灾物资及时运达现场。

  3.2.6电力通迅组

  设在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专职电工等相关维修人员组成。

  职责:

  (a)震前配合局讯通信公司、供电管理处完成电力通讯设施的抗震加固;

  (b)震时要与局通信公司紧密联系,确保有线通讯设施完好、通讯联系畅通;

  (c)震后要与局供电公司紧密联系,迅速修复震损设施,恢复电力供应。

  3.2.7治安保卫组

  设在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人员及门卫组成。

  职责:

  (a)维持震时及震后治安,保卫院要害部门和重要设施;

  (b)强化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人员、车辆通行无阻。

  3.2.8宣传教育组

  设在院党群办,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党群办、院办、生产办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

  (a)根据勘探局有关规定及时向职工家属发布震情、灾情和防震救灾信息;

  (b)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震时自救,互救知识,及时平息地震谣传和误传,稳定职工家属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c)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先进典型、增强职工家属战胜地震灾害的信心和凝聚力。

  4应急物资的准备

  地震发生大多都属突发性,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至关重要;通讯电力的保障,资金、物资的保障和足够的抗震人力资源,是做好防震抗灾的前提。

  (a)电话、无线电和其它通信设备;

  (b)紧急照明设施,消防设施,紧急伤员救护物资设施;

  (c)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名单和通讯地址及应急联系方式;

  (d)生产、办公设施的抗震加固;

  (e)防爆工具,破拆工具;

  (f)紧急疏散路线图;

  (g)职工名单表。

  抗震救灾是资金、物资的消耗战,资金和物资要根据有关规定、平震结合、统筹安排、适度储备,保证所需的原则,建帐登记专人负责。

  5应急处理措施

  5.1在当地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后或地震突发时,由院HSE最高管理者领导的应急指挥中心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以及各专业组负责人和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半小时内全部到岗。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按总指挥、副指挥、办公室主任序号主动担任,行使指挥权、组织权。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工作。

  5.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与勘探局应急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震情及趋势,接受上级的指示,报告本院的抗震救灾情况。

  5.3在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危房职工。

  5.4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专业抢险组要立即投入现场检查地震破坏情况,依照抢险救援轻重缓急顺序总体原则实施抢救行动,及时同勘探局指挥部联系上报震情。

  抢险救援轻重缓急顺序的总体原则如下:

  (a)抢救受伤和被埋压人员;

  (b)消除控制次生灾害和灾害隐患;

  (c)消除危险建筑物和障碍物;

  (d)安置受灾职工;

  (e)抢修抢建生活必须设施;

  (f)抢修抢建关系控制总体生产的网络性公用工程(主管廊)。

  5.5应急指挥中心以最快速度恢复、建立通讯网络,及时同上级抗震救灾办公室联系,指挥各专业抢险队前往抢险位置,依照应急预案各专业抢险组立即投入抢险行动。

  5.6电力通讯组配合局电讯公司迅速恢复震时有线通讯设施,保证应急指挥中心信息畅通。

  5.7物资供应组立即进入抢险状态,迅速获取车辆用油,保证应急指挥中心和各抢险专业组用车畅通,并启用应急物资使之及时运达现场。

  5.8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生产系统抢险组迅速集结后,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有序地组织抢险、疏散和伤病员医疗救治。

  5.9治安保卫组在震后立即加强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加强重要生产设施的保卫工作,随时准备配合外援队伍和消防队伍的救援行动。

  5.10抢险救灾力量有限时,应及时上报勘探局抢险指挥部,向当地政府、驻军、武警部队和兄弟单位求援。

  6震后恢复重建:

  6.1院应急指挥中心在勘探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6.2财务科、生产办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间接震灾损失,筹措恢复重建资金。

  6.3生产系统抢险组组织各路检修力量在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抢修,抢建院内的生产设施,配合生产装置开工生产。

  6.4后勤保障系统抢险组组织抢修抢建办公、生产设施,尽快恢复职工正常生产秩序。

  7应急演练

  7.1应急演练由应急指挥中心组织进行。

  7.2在全体职工家属中开展临震教育,不仅要进行防震抗灾技术教育,同时要进行思想教育,使每个人在地震时都能以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听从指挥,积极投身于抗震救灾工作。

  7.3在确保每个职工都熟悉、了解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急演练应定期举行,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7.4每一次演练后,应对应急预案是否被全部检验进行确认,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本预案未尽事宜和不可预料情况由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震情和院的应急需要临时处置。

灾害应急预案 篇27

  一、可能发生的灾害预测

  今年我乡仍有发生洪涝干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可能,而防洪灾害主要发生地有绵溪河、洗布河、溪水库及低洼地段,重点防洪区域在村。山地滑坡重点防范在村。以上各村为我乡的重点防汛抢险施救重点区。

  二、职责与任务

  防灾救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乡、村组干部和党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要有抗大洪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充分认识灾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和调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赶赴灾区,快速查明灾情,正确评估灾情损失,迅速上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妥善转移安置灾民,处置善后事宜。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乡政府成立抗旱救灾相应工作组,下设抢险组和后勤组,实行行政首长指挥,各组分工负责。

  (一)领导组(由书记、乡长组成)

  职责:对主要水文、气象及灾害信息通报、协调、督促,检查各组工作,保证统一、高效、组织力量,发出命令,组织协调村委会转移灾民。

  (二)抢险救灾组(由乡武装部、民政、村建、计生、农服中心、综治、派出所、国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员组成)。

  职责:查核灾情,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制定救助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转移安置灾民,拟定救灾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恢复灾区重建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筹集,管理储备、划拨和调运、通讯保障,组织救灾赠款赠物等。

  三、组织抢险及施救措施

  (一)大灾来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抢险救灾工作首要任务:救命第一,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原则,一旦灾情发生,实现快速把受到威胁的人员转移安全地点,千方百计不能死人,按照职责管理要求,快速高效开展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或在家乡领导统一组织,抽调抢险救灾组人员立即奔赴受灾区域参与组织救援和检查上报灾情。

  (三)乡上组织10人以上救灾应急小分队,配备一套救灾工具,如电筒、雨鞋、雨衣等,随时准备投入各种灾害的抢救工作。

  (四)救灾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传下达。当班领导要督促本班人员按时到位,凡脱岗、漏岗、延误灾情信息传递,造成后果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五)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后勤保障组要按要求组织和筹集救灾款物,一旦灾情发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

  四、查灾、核灾、报灾

  一旦灾情发生,抢险救灾组和各村、单位要迅速到现场查实报告灾情,特大灾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重大灾情2小时内上报,一般灾情12小时内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特、重大灾情速报速查,做到查灾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瞒报、虚报、漏报。

  五、灾后工作

  突发性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民政办要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在县、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有关救助措施,恢复灾后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灾民人心稳定、安居乐业、及时恢复生产,抗灾自救。自然灾害的收集上报人由各村文书负责,平时救灾救济工作,按常规程序进行。

灾害应急预案 篇28

  第一条 为了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的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高温、大雨、大风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气象灾害。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二)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三)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第三条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4、《气象行政处罚办法》;

  5、《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6、《北京市防御雷电灾害若干规定》。

  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经理组成。指挥机构设在公司行政办公室。

  第五条 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对发生气象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社会治安维护工作;组织对被破坏的给排水、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工程生产;负责灾情的收集上报;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六条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一)气象灾害信息来源和发布

  天气气候预测机构预测12、24、48小时内有暴雨、大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时,办公室应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预报信息传递到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由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负责及时通知到各项目部、各班组。

  (二)气象灾害信息审核

  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立即通知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并报送主管领导。

  (三)预警预防行动

  收到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后,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分别从思想、组织、人员、技术、物资、资金等方面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测预报、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和气象灾害情况。

  第四章 应急预案响应

  第七条 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办公室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分公司或各项目或各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第八条 信息处理

  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第九条 紧急处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岗位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三)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四)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第五章 应急保障

  第十条 参与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第十一条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教育。

  第十二条 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分公司,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在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分公司或项目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发生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公司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

  第十七条 各分公司或各项目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分公司或项目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 篇29

  1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

  1.3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加强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预警、预防手段和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提高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订本镇区、本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2预防与预警

  2.1事故预防

  各有关业务科室建立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应急工作机制,分类指导各类企业排查、消除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系统,通过演练提高科室应急处理能力。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督促相关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防范次生事故发生。

  2.3预警信息通报部门和内容

  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向我局通报大江大河、大型水库超保证(设计)水位警报及病险水库、堤坝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险情等预警信息;

  市林业局向我局通报森林火灾等预警信息;

  市地震办向我局通报地震监测及震情预警信息;

  市气象局向我局通报台风、暴雨、寒冷、大风、高温、雷电、地质灾害等橙色、红色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作用时间及发展态势。

  2.4预警信息处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处置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进行初步研判,根据预警级别进行预警。

  接到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橙色以上预警信息,由办公室报局领导批示,按照局领导要求,综合协调科(应急办)立即起草发布预警通知,同时抄送受影响镇区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办公室接到市政府领导关于预警方面批示后,报局领导阅示,负责将局领导关于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件的指示转相关科室办理并督办。

  3应急响应

  3.1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然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局启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相关工作,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3.2防范次生事故应急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镇区安监分局、督促相关企业排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具体负责指导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受灾地区影响的领域,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建议和可调用应急救援资源,通知有关专家和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3.3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

  综合协调科(应急办)负责受灾地区引发事故的调度跟踪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局领导,同时转送相关科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发出后,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科室按照相关预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3.4应急评估

  受灾害镇区安监分局,对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总结评估报告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报市安监局。

  参加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包括救援基本情况,救援效果及存在问题,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救援工作建议等内容。参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评估报告包括企业和事故基本情况,救援方案制订和实施情况,救援工作人员、技术装备和经费投入,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

  4保障措施

  4.1通信信息

  市安监局与“三防”指挥部办公室、林业局、地震办、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通报机制,明确预警信息的标准,时限、内容,建立快速、准确、全面、连续的预警信息传送机制。

  各镇区安监分局按照市局有关通知要求,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4.2应急队伍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基础,武警部队、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役部队为重要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会群众性应急队伍作为补充。

  5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灾害应急预案 篇30

  一、制定目的

  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这份预案。

  二、适用范围

  这份预案所称“突发性大面积通电事故”(下称“大面积停电事故”)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的全院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的事故。

  三、应急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主管

  电维修工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这份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应急抢修队

  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维修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医院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五、应急程序

  (一)后勤医院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半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人事行政部以书面形式向各医院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由人事行政部向各医院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的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5分钟中保证备用第二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

  (6)在停电前10分钟,将全部客用电梯停置1楼位置。

  (7)当外网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手术室急诊科等重点医院部门的供电。

  (8)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及恢复市电供电后的记录。

  2、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10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来后送高低压电。

  (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第二电源。

  (5)因各种原因双电源均启动不成,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重点科室的供电。

  (6)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运行记录。

  (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工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医院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抵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医院部门科室应急程序

  1、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吧所有的及其电源切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病人使用备用电源。

  3、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病人及其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并应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

  4、危重病人手术中使用呼吸机的病人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使用电动吸氮的病人,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如双线均突然出现供电故障,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医护人员则应首先保证病人抢救;护士应沉着镇静,上呼吸机者采用手抱球法,上监护仪者采用人工测血压脉搏,电动吸氮者则采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严密观察并请变化,其余工作人员则立即电话通知电工,人事行政部,并采用应急灯供照明。

  6、加强巡视病房,安抚病人,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7、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后勤人员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电话,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六、保障措施

  1、电工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2、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后勤医院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灾害应急预案 篇31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系统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皮文彬

  副组长:许峰、王静、李平刚

  成员:李加军、冯万影、史居团等中层领导、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5、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灾害应急预案 篇3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规划制订和防汛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下达防洪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协调防洪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筹措。

  自治区经委: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所需紧急调用物资的调运,并负责经委系统防洪救灾的协调指导。

  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治安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防

  汛部门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防汛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洪涝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与自治区防办共同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灾民生活救助;管理、分配中央和自治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筹集和安排抗洪抢险、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制定特大防汛经费分配方案,及时下达到各受灾地区并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因强降雨引发的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查和预防工作(水库库区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和预防工作,由水库主管部门负责)。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城市排涝网络建设与管理,协助水利部门编制城镇防洪排涝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

  自治区交通厅: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全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检查、监督河海堤防、水库、闸坝、水电站等各类防洪工程和行洪河道的安全运行情况,担负防洪、兴利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计划。

  自治区农业厅: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中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农业防汛救灾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自治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和食品卫生监督,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自治区广电局:负责按照自治区防指要求及时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跟踪报道防汛抢险和救灾活动,宣传防汛抢险、抗灾自救知识。

  自治区信息产业局:优先指配防汛无线电通信频率,组织无线电干扰排查工作。

  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及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报告和洪水预报。

  自治区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对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向自治区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负责做好汛期公用通信网防汛通信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协调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建设和维护。

  广西海事局:加强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负责管辖区范围内的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航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和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发布航行警(通)告;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管辖范围内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组织、协调和指导所辖范围内的水上搜寻救助。

  广西军区: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协调驻桂友邻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的急、难、险、重任务。

  武警广西总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空军南宁指挥所:负责空军部队参与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广西电网公司:做好所辖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负责本系统水电工程防洪安全调度工作。

  柳州铁路局:负责所辖铁路运输的防洪安全,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畅通。组织实施铁路防洪工程和设施的建设与维护,负责本系统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组织运送防汛抢险和卫生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

  广西红十会:参与灾区救灾和伤员救治工作,参与国内外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

  2.1.4自治区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防总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指示;负责自治区防指日常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组织制订区内主要江河防洪预案、重要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防汛责任制,参

  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及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掌握汛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区防汛部署和决策建议,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重大事故。

  2.2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有防汛任务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市、县级防汛指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3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在汛期,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要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工作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洪涝灾害分级

  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灾害从轻到重依次分为4级: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

  一般洪涝灾害:沿江乡村区域发生一般洪水;5级堤防工程、一般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二级公路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较大洪涝灾害:沿江一般城镇区域发生较大洪水;4级堤防工程、重要海堤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重要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一级公路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重大洪涝灾害:沿江中等城市区域发生大洪水;3级堤防工程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大中型水库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一般航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特大洪涝灾害:沿江重要城市区域发生特大洪水;2级以上堤防工程发生决口;重要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洪水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2.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自治区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自治区防指,为防汛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l.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在每日8时前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并抄报自治区防指;自治区防指应在每日9时前将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报告国家防总。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工程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市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并在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到自治区防指。

  (2)当堤防和闸坝、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发出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提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2.水库工程信息。

  (1)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逐级上报自治区防指,其中: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报自治区防指,小型水库应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3小时内报自治区防指。

  (2)当水库发生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险预案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当水库发生危及大坝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并按防洪抢险预案果断处置,以确保大坝安全。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民政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对重特大灾情,民政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自治区防指,并对实时灾情进行核实后及时报告详细灾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2预防预警行动

  4.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和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要同时制订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2.2江河洪水预警行动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的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当主要江河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自治区防指或自治区防指授权有关地级市防汛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或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紧急情况下,水文部门每小时预报一次水情。

  4.2.3渍涝灾害预警行动

  我区郁江、浔江、南流江、钦江等流域和沿海地区以及桂西岩溶盆地的低洼区为渍涝易发地区。有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预报,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及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4.2.4山洪灾害预警行动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

  (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2.5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预警行动

  根据台风暴潮预警信息,自治区防指应及时通知可能受台风暴潮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3预警支持系统

  4.3.1洪水风险图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和水库洪水风险图。

  2.防汛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4.3.2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江河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新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江河、水库和城市的防御洪水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报批和备案。

  4.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坚决执行。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紧急程度,应急响应行动从高到低依次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5.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自治区防指负责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等主要江河的防洪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跨市的水利、防洪工程由自治区防指视情况直接调度。自治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1.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抄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对跨区域发生或可能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洪涝灾害,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1.7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处置,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5.2 ⅰ级应急响应

  5.2.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ⅰ级响应:

  1.发生流域性特大洪水;

  2.多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大洪水;

  3.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特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大中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大中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6.台风在我区登陆。

  5.2.2 ⅰ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

  (1)宣布相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

  (2)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国家防总,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3)视情况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工作。

  (4)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在12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根据需要随时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情,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情况;做好江河、水库洪水调度;紧急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气象、水文部门加强对天气和水情的预测预报,必要时实行每

  小时一次滚动预报。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工作组到一线协助做好水库、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度汛和应急抢险等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自治区交通厅及铁路、民航部门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

  自治区卫生厅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及卫生防疫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或驻点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保持与自治区防指的沟通,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情况。

  5.3 ⅱ级应急响应

  5.3.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大洪水或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较大洪水;

  3.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风力8级以上的强热带风暴或台风正面袭击我区,或受台风影响并发生较大洪水。

  5.3.2 ii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

  (1)自治区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情况严重时,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

  (2)自治区防指负责人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

  (3)自治区防指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4)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情通报。

  2.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

  自治区民政厅及时组织救助灾民。

  自治区卫生厅派出医疗和防疫队伍赴一线协助开展防病治病工作。

  自治区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3.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

  先期启动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根据情况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

  受灾地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密切与自治区防指的联系,及时上报灾害信息和抢险救灾情况。

  5.4 ⅲ级应急响应

  5.4.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响应:

  1.数条主要江河同时发生一般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较大洪水,或主要江河的重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漫溢;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较大洪水或数个重点防洪市(县)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或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设计水位洪水;

  4.热带风暴正面

  袭击我区或强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5.4.2 ⅲ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副指挥长或秘书长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自治区防办在24小时内派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广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汛情通报。自治区财政厅及时安排抢险救灾应急资金,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和自治区防指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长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自治区防指。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在当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5.5 ⅳ级应急响应

  5.5.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响应:

  1.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一般洪水,或某条主要江河发生低于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某条主要江河重要支流、某条中型江河河道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2.某个重点防洪市(县)发生一般洪水;

  3.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

  4.热带风暴严重影响我区并发生较大洪水。

  5.5.2 ⅳ级响应行动

  1.自治区防指秘书长或自治区防办主任主持召开有自治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商会,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视,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正、副指挥长,并通报自治区防指成员单位。

  2.相关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本级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做好处置工作。由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会,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工作,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区防指。

  5.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6.1江河洪水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职权,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5.6.2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5.6.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建设、环保等各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预报降雨量达到临界雨量,或者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或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当地人民政府应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和财产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它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5.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一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6.4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红水河、黔江、浔江、桂江、郁江、柳江、南流江堤防及其重要支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自治区防指,其中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大型水库垮坝应由自治区防指立即报告国家防总办公室。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组织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负责人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5.6.5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

  由强降雨、山洪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按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5.6.6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

  台风暴潮引发的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按前述响应措施分别处置。

  5.7信息报送和处理

  5.7.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5.7.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7.3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向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对重大险情、灾情,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抄报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5.7.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方面的信息,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7.5自治区防办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防总,并及时续报。

  5.8抢险救援

  5.8.1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的处置,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2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启动本级的应急预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5.8.3根据险情和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的请求,自治区防指提供抢险物资、人员和技术支援,必要时按程序协调部队参与抢险救援。

  5.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9.1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

  5.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5.9.3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5.9.4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5.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5.9.6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

  救护所。

  5.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10.1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1新闻发布

  5.11.1全区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自治区防办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审核和发布。

  5.11.2各市、县(市、区)的汛情及防汛动态等信息,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会同民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发布。

  5.12应急结束

  5.12.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宣布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

  5.12.2依照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12.3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恢复当地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6.l.2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l.3发生洪涝灾害后,通信部门应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l.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发生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 34 —员赶赴现场,研究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或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防汛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

  自治区防办组建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具有不同业务特长的支队,作为自治区级专业抢险队伍。各市根据情况,组建市级防汛抢险专业队伍。

  3.防汛机动抢险队的调动: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总队下设的各支队,由自治区防汛办负责调动。需要其它市防汛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支持时,由需要调动抢险队的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调动申请,自治区防办协调调动。

  4.部队参加抢险的调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向广西军区或武警广西总队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参加的,应通过同级防汛指挥机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6.2.3供电保障

  供电企业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以及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海事部门负责大洪水时通航和渡口的安全,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无障碍通行。

  6.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

  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1)防汛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自治区防办储备的防汛物资,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2.物资调拨。

  (1)自治区级防汛物资的调拨:由自治区防指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由市防汛指挥机构向自治区防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调用。

  自治区防指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自治区财政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市防汛指挥机构申请调用的,由市防汛指挥机构负责补充。

  (2)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紧急调运,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6.2.8资金保障

  1.自治区财政根据洪涝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况,安排资金用于防汛设施的修复补助。

  2.自治区财政设立专项防汛岁修资金或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专项用于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6.2.9社会动员保障

  1.在汛期,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洪涝灾害的发展,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3技术保障

  6.3.1自治区防指要依托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全区防汛指挥系统,并与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全区14个市防汛指挥机构互联互通,提高防汛调度指挥决策水平。

  6.3.2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洪涝灾害时,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6.4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公众信息公布

  1.汛情、工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经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并呈上涨趋势;或出现跨市的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并呈发展趋势;或出现其它在全区有重要影响的汛情,由自治区防指统一发布。其他汛情按管理权限,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发布。

  6.4.2培训

  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防汛人员培训。自治区防指负责自治区、市、县(市、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自治区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4.3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及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业务特点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自治区防指一般每2~3年组织举行一次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抗洪抢险演习。

  7善后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负责灾害救助工作。民政部门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7.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7.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农田水利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防汛工作评价

  ⅰ、ⅱ级响应结束后,自治区防指应对本次防汛处置工作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形成评估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8.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l.2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 40 —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发的洪涝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8.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8.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8.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8.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8.1.7洪涝灾害:因降雨、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8.1.8全区37个重点防洪市(县):南宁、柳州、桂林、梧州、贵港、玉林、来宾、贺州、崇左、百色、河池、钦州、北海、防城港、平南、桂平、苍梧、藤县、龙州、宁明、扶绥、邕宁、横县、武宣、象州、融水、融安、柳城、平乐、灵川、全州、昭平、北流、容县、博白、宜州、合浦。

  8.1.9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台风、风暴潮、灾害性强降水来临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发布汛情公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行使紧急处置权、调用权和决定交通管制。对不服从紧急处置和调用的,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强制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自治区防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

  一般情况下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遇特殊情况可及时修订,由自治区防办召集有关部门、各市防汛指挥机构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各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灾害应急预案 篇33

  预防地质灾害工作是学校工作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学校财产以及师生生命安全,以及学校的稳定、发展等。根据县教育局有关预防地质灾害文件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学校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戈主小学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明确防地质灾害工作的重要性

  防地质灾害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它关系到一方的稳定,社会的进步,特别是学校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为此,每一位教职员工,特别是学校行政,应高度重视防汛抗灾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刻刻装着防地质灾害工作,做到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具有强烈的防地质灾害意识,将防地质灾害工作纳入学校的议事日程,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落实安全责任,长抓不懈,一抓到底。树立起防地质灾害责任重于泰山的防地质灾害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二、应用范围

  1、本应急预案适用于背靠大山、高磅或建在山坡下、河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以及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危险地带的所有学校。

  2、当学校或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因暴雨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或河磅坍塌等险情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按上级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制,责任到人,杜绝安全隐患,加强日常监督力度,做好安全疏散演习,确保安全。

  四、工作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学生与教师的管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五、成立防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一)流口中心小学防地质灾害应急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校长)

  副组长:(教导主任)

  成员:(总务主任)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镇政府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灾区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有关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认真配合上级做好大、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班主任、科任老师: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协助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受灾学生;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救助和安置情况。

  2、值日老师: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政府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

  六、应急防范。

  1、加强防灾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我县的降雨量主要集中在六月份,全体教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晨会、班队会、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2、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目标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细致到每位教师职工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充分认识各种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

  3、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在汛前、汛中,各村小、教学点要按学校防灾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校区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做好对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特别要组织好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师生员工安全转移。

  4、在汛前、汛中,各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要认真调查学生上学、放学必经的路线和学校周边的山体、高磅、河磅情况,结合实际制订好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并报中心小学备案后组织实施。各校每年至少要按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一次在紧急情况下的演练,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灾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5、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必须以生命第一,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及时组织人员向安全地点疏散,事后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6、逢恶劣天气坚持24小时值班,当发生险情时,协调组织好抢险工作。

  7、学生沿途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逢恶劣天气必须执行教师护送制或家长接送制。

  七、应急响应

  1、全体教师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宿责任制,建立学校汛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中心小学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2、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对所属学校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并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规定情况之一的,由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处理工作程序,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出人员救援、抢险、事故调查,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报经当地政府同意,请有关部门参加。

  3、一旦学校出现地质灾害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1)应急指挥小组:

  由校长室成员组成: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

  其职能主要有:

  ①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并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决定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②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情况;

  ③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④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

  ⑤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医疗救援小组组长:

  成员:及有关人员主要职责有:

  ①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②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病情动态,随时与校长保持联系;

  ③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激情况。

  (3)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

  成员:及有关人员

  主要职能是:

  ①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②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④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学生慌乱、散失,维护学生秩序;

  ⑤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能:

  ①尽力做好医疗求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②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③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织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5)信息资料搜集及报告小组:

  组长:

  成员:及相关班主任

  主要负责汛灾、滑坡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4、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学生)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到牢固的楼房或附近居民家中,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5、抢险准备

  汛期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

  6、物资转移

  学校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其中易爆、易燃、危险化学品等要按数登记造册,严格管理,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7、及时上报。

  (1)报告程序。当学校或学生上学放学沿途发生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高磅河磅坍塌险情时,要及时向中心小学校长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并由中心小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具体程序如下:班主任、教师(或接到学生报告的教职工)→中心小学校长→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教育局。

  (2)学校突发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和报告时间等。

  8、后期处置

  学校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八、应急保障

  (一)汛期中心小学及下辖各单位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持联络。指挥部的领导及成员单位的领导手机应保持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二)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质及器材。

  (三)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

  (四)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汛情安全常识教育,懂得水灾逃生和自救的措施和技能,学校要按本校汛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练。

  (五)中心小学及下辖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监测:

  ①校舍使用情况;

  ②学生食堂卫生、食品采购、卫生消毒设备配备情况;

  ③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体育设施安全情况;

  ④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⑤电器、设备、线路检修管理情况;

  ⑥校内水沟及校周边水沟、涵管是否畅通情况;

  ⑦对校舍位于低洼地势、山旁、河边等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的区域及学生往返地段,要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